187 所谓专销(下)(2 / 2)

看着甄静怡的身体向后倾,郑岚接着说:“刚才是乐天网的决定,并非是基于大股东对于小股东或者各做伙伴的打压。在我接下来要说的事之前,我先代表天民集团感谢这几位合作伙伴,是他们的行为让我们知道了市场需求的另一个层面,或者说也代表着一个消费群体的行为。这份感谢,我们会留在心中,也留在合作当中。”

刚才甄静怡已经明确的表示终止了和这几个股东的合作,且已经下架了在乐天网上销售的产品,可郑岚却说对这份感谢留在合作当中,有些不太明白。

郑岚接着话题说:“当初天民集团和乐天网在招募合作者的时候,大家都签署了一份合作合同。协议中很明确的在第二条就已经注明,我们信奉诚信与服务的经营理念。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也明确写明,如果合作方有违诚信经营,甲方南云市乐天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合作,并以本合同的入股价格原价收回或转让。你们所做的在商业经营上不违法、符合国标,但不符合我们认可的诚信经营。这个不诚信的表现就是利用了乐天网发布了两款外观形状、功能一样的产品,却并没有在降低制造成本上明确标识,仅仅只是标注了专销字样。相当于利用优质产品为标杆销售合格产品,这样的营销策划,并非不合法,但有违诚信原则。我们也是根据合作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来实施的。”

“当初,大家选择和乐天网合作,大家看重的就是乐天网的诚信与服务,如果我们不能坚持这两点,那么乐天网在各位心中的价值又何在呢?天民集团不是标准的制定者,但我们认为国家标准只是一个门槛,严格来说是一个法律底线,低于或者达不到国家标准那是违法行为。但不是说你达到了国家标准,你就做好了,我们认为国家标准只是一个门槛,对质量的控制是以消费者满意为标准,就是说要远远高于国家标准。但又不可否认,在某些阶段或者特定因素下,有更关心价格的消费市场存在,这个市场的要求只是达到国家标准就可以了。”

这两段话的意思很明显,天民集团的诚信经营的硬指标,超出了合同中任意的合作条款,对质量的要求也是高于国家标准的。同时,也认可达到国家标准的产品有消费市场存在,但却不允许乐天网存在优质产品与合格产品共存的现象,那容易引起消费误区和恶性的质量下滑。

郑岚从桌上拿起另一份文件,说:“针对解除合作的几家原合作方,我刚才说了感谢你们让我们看到另一种消费市场的需求。经过天民集团研究,我们将发起成立另一家网购平台公司,名字暂定为‘云集’,注册地选在江都市。”

本来还有些小声交流的会场,顿时安静了下来,落针可闻。突如其来的另一个“云集”,又使得大家有些茫然,乐天网如果要做好,可以扩大规模,甚至于像优等品与合格品的问题,也是可以解决的。为什么还要发起成立另一个平台呢!

就听见郑岚继续介绍说:“云集的模式将吸收合格品的消费需求为重点,但同样坚持诚信经营为理念,这一点无论任何时候都不会更改。云集的交流不再采用乐叩,而是采用内嵌式,降低运营成本。而物流、配送将会公开社会招募,不再完全依赖天民物流和乐乐家政。”

“乐天网将提供技术支持占股15%,且不可更改。剩余65%的将由在座的股东们依照过去一年在乐天网的诚信经营、营收、客户满意度各占一份的比例计算,剩余20%将向社会公开招募合作方。鉴于我刚才所说的我们的这份感谢,这20%的股份,其中每一家可以优先选择1%的股份权利,当然也可以放弃。第一届董事长有乐天网暂代,股东们全部登记完毕,依照股东决议设立董事长和董事会,任命除技术层面外的管理人员。”

“云集与乐天最大的区别就是在法律框架下的灵活,不仅有BTC模式,也会增加CTC模式,对于小型创业型企业的吸纳会是具有非常大的市场。但提醒各位股东注意的是,云集的经营完全独立,将不再是天民集团和众生信息的下属企业,我们也仅仅是作为投资性参股企业对待。不会要求和天民集团或者乐天网的经营保持一致的步调,各位完全不用考虑所占股份的问题,大家可以认为是乐天给自己找的竞争对手。”

“当云集网经营到一定时候,如果股东大会同意上市,天民集团会以估价转让所持股份,撤回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