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谭是个纸醉金迷的繁华大城市,沿着第五大道一直往前走,这里就可以买到世界各地的奢侈品。
但许多人努力一辈子,也没办法在这些店铺里面买走任何一件商品。
抢劫倒是可以。
隋峰就很尴尬地在逛街的时候遇到了抢劫。
一群蒙着面的劫匪拿着各种型号的枪冲进了珠宝店,先是向着天空开了几枪,吓得所有人都蹲在地上。
“都别动,我们只要钱和珠宝,只要配合,不会要你们的命。”
劫匪这样高喊着,然后一群人便汹涌着朝着客人与柜台冲去。
这年代的防弹玻璃技术还不算太好,小锤子一敲就是大片的裂纹,再来几次就直接敲碎,昂贵的珠宝首饰混着玻璃碎片被塞进他们的背包中。
其他劫匪将枪口对准其他客人,恐吓着这群衣冠楚楚的人交出自己的钱包。
这些劫匪也是做过功课的,在这个信用卡都没普及的年代,有钱人都喜欢带着大量现金,现金可比那些珠宝更好,省了出手的过程。
只不过他们运气不太好,正好遇到逛街的隋峰。
今天是隋峰跟哈琳约会的日子,隋峰来早了一点,没想到哈琳没等到,反而是这群劫匪先来打扰。
作为在场唯一一个站着的人,自然会吸引大部分劫匪的注意。
一个劫匪将冲锋枪的枪口对准隋峰,大声骂道:“白痴,我让你跪下,你是聋子吗”
隋峰犹豫了片刻,他有把握保证自己不会受伤。
可是这珠宝店有点大,客人有十几个,劫匪有八个。
距离分散,恐怕没把握一次性将所有人干掉。
一旦劫匪们开枪,那些手无寸铁的客人肯定要死伤惨重。
如果隋峰什么也不做,配合将钱交出去,这些劫匪说不定真不会杀人,抢了钱就会离开。
枪口已经顶在隋峰的头上,这个劫匪咆哮说:“跪下,我让你跪下!不然我就打爆你的头!”
隋峰眯起眼睛,表情变得严肃起来。
下一秒,眼前这个劫匪连人带枪化为灰烬。
劫匪临死前的惨叫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在大家都震惊地看着他的身体缓缓消散时,隋峰召唤了白蛇,在珠宝店中迅速游走,将剩下劫匪的灵魂全部掏了出来。
从开始到结束,不过短短几秒,这些劫匪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干掉了,人质也是毫发无损。
“看来也没有想象中困难。”
隋峰在众人震惊的眼神中走出了珠宝店。
他可是来跟哈琳约会的,可不想浪费时间“协助调查”。
不过,隋峰显然是白担心了,在他走出珠宝店不久,哈琳就出现在不远处。而这时候,恐怕珠宝店的人才刚刚完成了报警。
哈琳今天妆容精致,衣服也是精心搭配过的,看起来令人惊艳。
这样的美人,瞬间就吸引了路上所有人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