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霄卸妆后本打算返回公馆,谁知中途发觉某条巷口惊现出一团火焰,将原本漆黑的巷子照的红光通透!
“这一团火焰难道是……”
林霄追了上去,却发现韩千荨正命人将其中一人围堵在死胡同里。
韩千荨走出来说道“小刀,识相的就把圣物交换给我们,不然别怪我不念同门之情。”
那个叫小刀的男子笑道“鬼市圣物自古皆是历代当家相传的凭证权力,怎么偏偏到了你们这一代却要将它传给外姓族人?我看不念同门之情的是你吧!”
韩千荨又道“天下大势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林霄比我们任何人都有能力堪当此任,废话少说你交还是不是交?”
小刀诡笑,说时迟那时快从怀中拔出手枪连发三响,顿时击倒了韩千荨身边的三个侍从。
然而韩千荨却丝毫不顾及侍从的生死,几乎连看都不曾看他们一眼。
“大小姐我最后再警告你一次,不要再打圣物的主意,我宁愿将它卖给外国人也不会让他落到林霄的手中。”
韩千荨则是发出咯咯声笑道“小刀,你要是敢做卖国贼我一定会让你死的难看。”
小刀再次端正枪口道“看来我只能斩草除根了……呵呵,你死以后我保证鬼市将不再分南北两派。”
韩千荨带着一丝阴冷的语气说道“哦?你就这么有把握杀我吗?你要知道我会不惜一切代价杀掉向我开枪的人。”话音刚落,她顿时察觉到身后有人。
阿荨本是一位来自神秘的苗疆姑娘,喜好男装。我虽然跟她接触时间不长却也知道她不是那种冷血无情的人,难道今天是我看错了?
眼看小刀即将扣动扳机时,千钧一发之际林霄抱起韩千荨急忙避闪而开。
然而小刀的手却已是血流如柱!
他的手背上竟多了片儿碎瓦!
出手的是林霄。
小刀想重新拾起手枪,却被韩千荨一脚踢开并且警告他不许乱动。
“看样子这位应该就是林霄了。”
疼痛让小刀想把手背上的碎瓦拔掉,但还是放弃了。
林霄没有否认自己的身份。
小刀吃力道“你……你有什么资格做鬼市的大当家?”
林霄摇摇头道“别误会,我对大当家的位子没半点兴趣。”
“那你为什么要插手我们鬼市内务?”
“哥们,我刚才可是看到你在行凶杀人,枪上可有你的指纹,有什么话跟警察说吧。”
此时的韩千荨似乎恢复了往常,并对林霄小声道“亲爱的,他身上怀藏着‘火麒麟’,咱们可一定要将它夺下。”
林霄惊道“可是鬼门圣物——火麒麟?”
他曾听前任大当家说起这宝贝的来头,它神秘而附有传奇色彩。
这本是前朝太监李莲英进贡给慈禧太后的一颗神秘宝石。
因被雕琢成麒麟模样且又浑身散发出红光,袁世凯窃国称帝所得后将其送给长子袁克定,在后来的蹉跎岁月中无意间流落到了鬼市门人的手中。
原来韩千荨等人来盛京的目的不单是要找到林霄,而且还要将被盗的火麒麟找回,唯有找回火麒麟才能让林霄在鬼市得意服众!
“不错,我阿爸临终前特意嘱咐我要将它交到你手中,你知道我们是南派的,而这刘小刀则是北派的代表,当年为盗取火麒麟打死打伤不少同门。”
看来我当初逃离的正是时候,所谓乱世黄金盛世古董,一场杀戮可怜芸芸众生!
鬼市门人既分南北两派其实很好辨认,南派正如韩千荨的穿着,是现代人的常装打扮。而北派刘小刀则是身穿黑蓝服饰、头戴黑布,传承地方风俗。
“为什么要杀人?”林霄对小刀叱喝道。
“林霄,难道你不觉得这一切都因你而起吗?!”刘小刀发出咆哮道。
“如果不是你的出现,我们族人就不会自相残杀,是你的出现破坏了我们原有的规矩!”
韩千荨道“胡扯!刘小刀,你自己宣布独立北派的时候经过族人们同意了吗?杀了人还振振有词,鬼市怎么会有你这么个败类!”
刘小刀不以为然道“呵呵,英雄也好,败类也罢,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如今我有麒麟在手,试问谁敢不从?”
随着警笛声响起,刘小刀发觉情况不对,匆忙下朝韩千荨投出一枚飞刀!
“小心!”
韩千荨急忙避闪,却见刘小刀已经一跃三丈飞出了巷子。
“亲爱的,你还真叫了110过来啊,我是最烦条子的。”
两人追了出去,韩千荨开始有些埋怨林霄起来。
林霄道“刚才只是吓唬他的,我哪有时间报警啊,不过这片儿地段不管达官贵人还是明星草根,只要有人违法就会遭到一群神秘群众的举报,你没伤着吧?”
“有你在我怎么可能会受伤呢?不过这家伙已经受伤,又怀藏火麒麟无疑是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无论他跑到哪儿都会像一道道烈火照亮照遍周围的一切。”
“阿荨,这火麒麟不就是一颗宝石吗?怎么会散发出像火焰一般的光芒呢?这也太神奇了。”
“听说它当初是在某个火山口最近的地方挖掘出来的,这也使得宝石能够在几里外火红火红,正因为如此这圣物才代表了鬼市金钵满满,财源广聚的征兆。”
二人正追赶,林霄却忽然停住了脚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