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把挎在腰间的包包放在双腿上,正色地点点头,说起了今天早晨发生的事情。
“今天早晨,我带着我家大黄出门去公园散步,中途它想尿尿,力量又大,一下就把我手中的绳子挣脱了,我还差点摔了一跤。”
“嗯,是狗没错了!”万幸心中嘀咕,面上却是点了点头,表现出在认真倾听的模样。
说到这里,老太太的脸上露出一丝忧愁,话语也变得急切了许多:“等我稳住身子,再去看大黄的时候,就发现它不见了。大黄陪了我很多年,它这一不见,我当时心就乱了。就到处问旁边的路人,他们都说看见了一条黄色的狗跑到了前面,但我过去的时候什么都没有。我找了很久很久,直到我儿子叫我回家吃午饭,我都没有找到。我把这事告诉了我儿子,他却说只是条狗而已,改天给我重新买一条。我拒绝了,我只想要大黄,就又出去找,但一点用也没有。直接在一个路人的帮忙下看见了你的广告……”
老太太说了很多,有些对万幸有帮助的。但更多的其实是一种倾诉,因为老太太的儿子不懂她,让她有些生气。
“嗯!”万幸凝重地点点头,表现出自己对于这件事情的重视。
“您说的这些我们都知道了,我们会竭尽全力帮助您的。能告诉我们大黄的特点,或是让我们看看大黄的照片吗?”
“可以可以。”老太太兴致勃勃地拿出手机,点开了照片给三人看。
照片中,老太太牵着一只大黄狗,笑得很开心。而狗的脖子处则有一道没有毛的伤口,很好辨认。至于狗是什么品种,万幸就看不懂了,不过看着倒像是田园犬。
“大黄脖子处的伤口啊,是它在我遇见劫匪时为了帮我而留下的,当时它差点就……”老太太抚摸着照片,不停说着当年的往事,说着说着就哽咽了起来。
……
等老太太说得差不多了,万幸三人才开始动身。
在听老太太说完前因后果后,万幸的心中就有了一个寻找的方向,那就是前往老太太弄丢大黄的公园内,看能不能找到相关的线索。
去往公园的路上,薛埠汇双手插兜,一副不开心的样,他用力踢起一块碎石,撅着嘴说道:“我还以为是什么事情呢,结果听了半天就是找狗啊!没意思。”
“哦?”万幸歪头看了薛埠汇一眼,笑着道:“这么说,你很聪明咯?”
“当然!我在我们班可是第一名!”薛埠汇仰天骄傲地说道。
“第一?什么第一啊?”万幸继续笑问。
“全部都是第一!”薛埠汇拍了拍小胸脯,十分豪气。
“豁!”万幸也是吓了一跳,全部都是第一,什么概念啊,那薛小姐还说什么有空教下作业,我看就是想找个人陪他一起玩吧!
不愧是有钱人啊!
心中虽然这样想,但万幸还是摇头晃脑,摆着手指:“那也不过如此嘛,我考你一题,敢不敢接啊!”
“你说!”
万幸想了想,回忆起以前看的侦探题:“一天晚上,F市遭遇了台风和暴雨的袭击。次日早晨,有人在公园发现一具女尸,浑身湿淋淋地趴在地上,旁边是死者的棒球帽。除此之外,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也找不到目击证人。经法医验尸,死者至少是在20个小时以前死亡的。警官推断,这里并不是凶杀现场,死者是被人杀害后从别处移到这里的。请问,警官是如何作出判断的呢?”
薛埠汇认真听完,没有急着回答,而是开始背起万幸说的题目。
一旁万幸和格里尔斯看的非常惊讶,只是听了一遍,薛埠汇就一字不差的背了出来。
天才啊!
不知道两人心中的波澜,薛埠汇继续背着:“台风和暴雨……女尸……湿淋淋……棒球帽……哦,我知道了!”
薛埠汇自信地说道:“是棒球帽,如果台风来了的话,棒球帽是不会在的,我说的对吗?”
“嗯。”万幸点点头,不过他对于薛埠汇能答上来没有太过惊讶,毕竟这是一道很简单的侦探题。
“再来再来!”薛埠汇跑到万幸的前面,随即倒着向前走。
“行!我出题了。”万幸露出一抹古怪的笑容,说出了下一道题:“某人死在自己轿车的驾驶座上。法医向警长介绍重要情节时说:‘当时车子停在停车场,一颗子弹穿入了死者的右太阳穴。在汽车加速器旁有一支手枪,手枪上只有死者的指纹,尸检证实枪伤周围有火药烧伤。’警长说:‘我认为他不是自杀,而是在某地被害后,罪犯移尸到停车场的。’警长得出这个结论的依据是什么呢?”
格里尔斯听完这个题,白色面具下的脸也笑了起来。想要解答这道题,是重要的关键就是知道汽车加速器在左边。右手开枪,手枪又怎么会掉到左边?而一个小孩又怎么会知道汽车加速器在哪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