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所有人都不敢靠近的时候,我吹响了口哨。马儿一下子站了起来,然后就跑了起来。马儿撞开前面的人直接奔着黑暗的巷子里就跑了进去。
一下子码头上就炸了锅了。
那群人虽然乱作一团但是没人敢追。于是我奔着马跑的方向跑去。这种·马有个好处就是比活的马更听话,我再次吹响口哨之后它竟然在那等我。
这座城市是从兽人的军港改变而来的,现在的规模已经堪比一座大城市了,一旦城市大了这里面就会出现一些阴暗的角落。虽然以前不知道在哪可是通过建筑的风格,路边屎尿味道的浓烈程度,以及灯火就能判断这里是穷人住的还是富人住的。
在昏暗的巷子里找到一间破落房子还是比较容易的,我也不嫌弃,于是将马直接塞了进去。先过了今晚再说吧。
可是那一晚过得很平静,第二天早晨我还特地去码头看了看,虽然也有些卫兵还在那箱子边上,可是明显看到他们似乎没有那么上心。我也凑到了附近听听他们说的什么,可听了一会再看那些卫兵脸上的表情明显觉得报案的人是出现了幻觉。看到这一幕我的心才稍微放了下来。
能重新回到人间让我感觉很好,但是问题也来了……我没钱!
钱是人类社会除了空气之外最重要的东西。没有空气立即就会死,没有钱……过两天还是个死。虽然现在的我不需要像活人那样一天两顿饭,不吃就会饿,但是跟活人打交道钱是最快最好最有效的办法。
我是很善于赚钱的,当然是那些不怎么合法的方式。然而我是不会将手伸向那些本来就没钱的人口袋里的,倒是那些住着豪宅的家伙他们的钱即便丢失一袋金币也不一定会被察觉。
白天踩点晚上动手,而踩完点之后的我来到了本地最大的酒馆深水旅店。
推开酒馆的门瞬间一股子生命的热情就扑面而来。一只酒杯朝我迎面砸来,猛一躲砸在了门框上,酒杯中的液体溅了我一身。酒馆里正在上演一出热烈的酒吧拳斗。
在暴风王国这个情景是见不到的,这个只有在库尔提拉斯的酒馆才能见到,奥特兰克也会有。当两个酒鬼因为某个论点而起争执的时候是允许现场打架的。而众人也乐的见这个情景,众人的高兴程度堪比过冬幕节。
大家会立即起身腾出足够大的空间来让两人用拳头相互问候对方的脸颊,这时候酒馆里如果有吹拉弹唱的乐队一般来说就会演奏那种令人兴奋的音乐。有些酒馆女郎会推波助澜,这时候她们会张开·腿展现更加血腥的画面,一下子所有人就疯了,有些人则趁机开盘押注,很多人会掏钱参与其中。这时候一般来说小偷不会看那些穷哈哈的水手和疯狂的男人,而是会看向躲到一边或是下意识的避让的人。
但是这种事一般不会快速结束,而酒吧女们的表演一般情况下是绝对看不到的,这跟花钱在房间里单独给你展示感觉是不一样的。于是总会有那些被这种刺激画面吸引了往前凑的。要是那人恰好是陌生面孔那可必然是会被光顾的。
酒馆里的呐喊声越激烈这家的生意就越好,而刚进门就遇上这种节日也是撞大运了。杯子是木头的,没摔碎,我俯身捡起地上的酒杯挤过看热闹的人群来到了吧台边上。吧台里的酒保抱着膀子饶有兴致的看着那边打斗的人,吧台边上有几个人也是侧着身子欣赏这刺激的画面。
将杯子放在吧台上,酒保只是笑着瞥了我一眼。其实这时候我身上真没钱,但是大家的注意力不在这也就减少了些尴尬。但是就在我坐在座位上挪了挪屁股的时候不经意间目光落在了旁边的人手上。
仔细定睛一看赶忙瞥了那酒保一眼,而他此时根本就没工夫理我,我怕我看错了又认真看了看,这不看不知道,一看我感觉心里又根弦就被绷了起来。那家伙的小拇指上戴着一枚钢制的戒指,而那个戒指我很熟悉!
因为我曾经也有一个。
偷偷的我打量了旁边这个人两眼,他穿着相当普通,黑灰色的麻布衣服,挽起的袖子露出了十分结实的臂膀,他的脸,脖子和手臂上的皮肤是棕褐色的,粗糙的皮肤一看就是干苦力的人,但是胳膊上并没有纹身,干干净净皮肤一般不是帮派份子。他的下巴也干干净净的,年纪约莫应该得有三十岁左右。
他的肩膀很宽,脖子也很粗,可看到他的耳朵的时候他的身份我就知道了。
而当我再将目光看向他的手指的时候我发现酒保正直直地盯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