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托马斯 (求推荐,求收藏)(1 / 2)

山谷的夜晚,冷风如同鬼哭,刮在托马斯脸上,像一把把钉子,钉进托马斯的肌肤。

刚刚从沟壑山区农村采购的三百斤水果,被他用麻袋兜住,捆在自行车后座上,托马斯瘦弱的身影,奋力的蹬着自行车,远远看去,好像一只背着巨壳的蜗牛。

不断流出的汗液被风一吹,更加寒气逼人,湿透的衣襟无法带来丝毫温暖,可一想到家里的妻子和女儿,托马斯心头变得火热,咬着牙,在大山里用身躯拖拽着那一兜全家的希望。

漆黑如墨的夜晚,月光为他探路。

托马斯本是哥亚王国最普普通通的平民百姓,父母是普通工人,托马斯长大后最庆幸的事情就是,他没有出生并成长在不确定终点站。

那些捡垃圾吃的人,都不被哥亚王国当做人类看待。

但托马斯觉得,如果生活再不出现转机,他们一家距离那一天不会太远了。

托马斯是个不安分的人,从小就不想跟父母一样,一辈子从事劳动繁重的体力活,辛辛苦苦工作一天,也赚不了多少贝利。

结婚后,托马斯偷偷跑到码头,借着帮商会船只招募水手的东风,托马斯用他在安斯城生活多年攒下的人脉,介绍了不少水手参加各类船只,赚了一笔不菲的人头费。

第一桶金的庞大金额和顺利开展,让托马斯仿佛看见了光明的未来,他又劝说父母取出家里全部积蓄,并去当地黑帮手中借了一笔高利贷,配合自己赚到的贝利,一横心创办了葡萄酒庄园。

托马斯葡萄酒庄园刚一开张生意大好,那几年托马斯结识了诺蒂尔斯一个大商会的会长,还清了黑帮债务还顺便和对方称兄道弟,女儿一天天长大一天天变得美艳动人,父母安详的离去,没有一丝遗憾。

那段岁月几乎是他人生的巅峰。

可惜好景不长,几年后葡萄酒产业迅速被多家同行合伙排挤,他们先是大肆抹黑托马斯的生产工序不合格,又雇佣了几位所谓的受害者,说自己喝了他的葡萄酒呕吐不止。

托马斯走南闯北多年,早就见惯了这类把戏,但当他准备反击的时候,一个晴天霹雳砸了下来:哥亚王国官方军队居然查封了他的庄园!

那一刻托马斯终于明白,要置他于死地的不是同行,而是贵族。

自己辛苦经营的产业和渠道被对方轻轻松松的夺取,要不是托马斯运用了多方关系,他说不准都要锒铛入狱。

十年打拼,十年心血,一朝回到创业前。

托马斯不甘心,沉寂了半年,再次创办了玻璃厂。

可这回运气之神没有站在托马斯这边,哥亚王国玻璃产业已经饱和,就算这回没有贵族宰他,托马斯也掀不起水花。

最终托马斯看着越发潦倒的家庭,愁白了头发的妻子,还有懂事乖巧的女儿,他认命了。

托马斯买了一辆二手自行车,当起倒卖水果的小贩,玻璃厂的微薄收入还不够喝西北风的,要不是苦于没有好的买家,早就关门大吉。

这几个月,玻璃厂更是利债相抵,再没有利润可言。

天逐渐发亮,太阳冉冉升起。

托马斯骑着自行车驶进市区,他的玻璃厂坐落在城市的边缘,毕竟是工厂,不适合在市区这种人流量大的地方兴建。

托马斯穿过川流不息的人群,北边的玻璃厂同时也是自己家人居住的地方,以前自己的房子还在市区繁华地带,现在就只能和生产厂房合并在一处了。

就在离家越来越近的时刻,一声娇呼突然传到托马斯的耳中。

“是雅米拉!”

托马斯竖起耳朵,瞬间听出这是自己的宝贝女儿雅米拉的叫声,连忙撇下自行车和货物,一路小跑的冲进玻璃厂房。

只见在厂房内,本该安安静静生产玻璃的三四个员工早就如同鹌鹑一般缩在角落。

几个打扮的流里流气的混混团团围住托马斯的女儿——名叫雅米拉的十六岁少女。

雅米拉一头金发,肌肤如雪,还未长开的身段已经婀娜多姿,五官精致又耐看,未施粉黛的脸上此刻露出害怕恐慌的表情。

其中一个镶着耳环,头发染成绿色的男人,嘿嘿嘿的用手撩拨着雅米拉的头发,嘴里啧啧不停:“小妞,你父亲不在家啊?要不你替他好好和我们聊聊?”

“你放心,我们可不是什么坏人啊,恰恰相反,哥几个是来拯救你们的,你看你家这个破地方,一个月都没不了多少油水,还不如把厂房卖给我们呢。”

“当然,你要和哥哥我一起去喝两杯,哥哥我可以收购的时候多加点贝利哦,哈哈哈哈哈。”

“给我住手!”

托马斯跑进厂房,望见这一幕,顿时愤怒不已,大吼着冲向几人:“你们有什么事情和我谈,不要跑过来骚扰我的家人,用这些下三滥的手段!”

托马斯冲到人群中,将雅米拉护在身后,受到惊讶的雅米拉紧紧抱住托马斯,在他背上低声哭泣。

托马斯眼中冒火,他知道这几人的来历。

他们是城北黑帮“大拳头”祖尼加的部下,想当初自己就是向他借的高利贷,葡萄酒庄园雄起那段时间,祖尼加和托马斯可谓是勾肩搭背,宛如一对亲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