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手上的房产证,啊啊啊。。。。。,咱也是有房有店的小富婆了啊。
哎,阮玉再看看自己的存折,啊啊啊,富婆我是不配了,存折里只有三万元钱了。
一夜月之间就回到了解放前,打工人啊,又要开始老老实实的努力搬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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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返程的当晚,阮玉召集全家人一起开了个小会,告诉大家,
这些房子和店铺都是我让大哥帮我购买的,所以我有绝对的支配权。
无论是在你们名下还是在我名下的,都是一家人的财产。
这些房产证全部交由妈妈保管,我们家这次买房买店的事,不要去外面说,也不要让人家知道,那个已经是我们家购买下来的房子和店铺。
大家该赚钱还是自己赚钱去,你们就当没有这房子的存在。
这个社会还有很多人是嫌你穷、恨你富的,仇富心理还是大把有人在的,我们不得不防,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也不能少!
房子暂时大家都不需要住,那就全都出租出去,租金由妈妈收用作生活费用,妈妈愿意给你们钱是她的事,给了妈妈就由妈妈支配。
以后这房子,你们或者你们的孩子,想要去住了可以去住,店铺如果要自己开,也都是可以的,但是要卖或者是碰到要拆迁什么的,没有阮玉的同意,谁也不许从妈妈这拿走证件。
因为以为这是苏文给阮玉的聘金,是阮玉自己的,连阮家老大都支持了,大家也就都没有提意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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