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个特别英俊的男人。”说到这,厉名庄看了夜朝州一眼:“比你脸没有被毁前,肯定要英俊很多!”
“大小姐,你就这么肯定?”
厉名庄笑了笑:“肯定,如果你有他那么英俊,你也不会现在做这份职业了。”
夜朝州没有明白过来,疑惑看着厉名庄。
厉名庄唇角勾出了一道狡黠:“因为你肯定早就被富婆包养了,哪里还需要出来工作。”
夜朝州:“”
他被厉名庄这话弄得实在失笑:“大小姐,我不是那种人。”
“在泼天的富贵面前,谁抵挡得住。”厉名庄肯定说道。
夜朝州:“”
他也不和厉名庄争执,他会不会被富婆包养这个话题了,而是又道:“那除了英俊,还有什么?”
此刻的夜朝州,很想从厉名庄口中知道更多的“他”。
厉名庄心中的“他”。
厉名庄想了想,随后冒出了一句让夜朝州当场一震的话:“他还是个傻逼。”
夜朝州:“”
他和厉名庄在一起的这么多年,包括恋爱以及分开。
厉名庄对他有很多评价。
温柔,狠毒,绝情等等。
但唯独没有“傻逼”这两个字。
就在夜朝州不知道厉名庄怎么忽然对他这么评价时,厉名庄又叹气一声。
她的眼中,全然都是释怀。
再也不像之前想起夜朝州,再提到夜朝州,眼中都是痛苦了。
“周叔,可能是人之将死,很多事情也都想通了。”厉名庄道:“我和夜朝州曾经爱恨纠缠那么多年,发生了太多太多事情,简直就如同最狗血的电视剧一般。”
“现在回想起来,只觉得他就是个傻逼,我也是个傻逼,他因为父母的死带着满腔的恨意而接近我,利用我,可有什么意义呢?”
“人死如湮灭,他父母肯定也希望他们死后,夜朝州能够好好活着,而不希望他一天到晚沉浸在恨意中,和古代武侠一样,你杀了我父亲,我就要灭你满门。”
说到这,厉名庄勾了勾唇。
她看向夜朝州:“所以周叔,你觉得可笑吗?”
夜朝州:“”
原来他还真没有觉得可笑。
可现在厉名庄一说,好像
还真是可笑。
热血中二而又愚蠢。
“是挺可笑的。”夜朝州低低道。
“所以周叔,你说我前男友是个傻逼吗?”厉名庄问。
“是。”夜朝州说道。
“他是傻逼,我也是。”厉名庄道:“我和他纠缠爱恨这么多年,现在想想,,真是两个傻子啊。”
“所以大小姐才想要嫁给南林?”夜朝州问道。
厉名庄沉思了下才开了口:“之前我想要嫁给南林,是因为我想到了我自己对夜朝州的痴情,我能够明白爱而不得的痛苦,所以我不希望南林成为第二个我,如我这般痴情,这般痛苦。”
“可现在我的想法却变了。”
“怎么变了?”
“现在我的想法已经不是不想让南林成为第二个我,在痴情痛苦中沦陷了,我的想法是,让南林不要成为第三个傻逼。”
“我和夜朝州已经是两个傻逼了,千万别再加上南林这第三个,毕竟这世上要这么多傻逼,这地球早晚要灭亡了,周叔,你说对吧?”
“人类要生存下去,还是应该多些聪明人的。”
夜朝州:“”
数秒后,夜朝州忽然笑了起来。
南林和厉名庄要结婚,夜朝州是接受的。
但即使接受,每每想起,心中都是痛苦无比,压抑无比。
仅仅想想都这样,更别说提及了。
这也是第一次,提及南林和厉名庄结婚这事,夜朝州竟是开怀大笑起来。
在这绝境之地。
厉名庄释怀了许多。
而夜朝州,何尝又不是。
这么一笑后,心中那沉甸甸的大山,忽然都空了。
夜朝州看向厉名庄:“大小姐,你说得对,人都要死,确实没有必要在意那么多,爱恨纠缠,不过是过眼云烟。”
“是啊,没有必要在意那么多。”厉名庄越发有感触,她道:“就比如我自己,堂堂的豪门大小姐,呼风唤雨,要什么有什么,可现在呢?”
“落在这亚马逊丛林里,天天要顶着烈日赶路,晚上要睡在树上,随时要防着猛兽袭击,防着被毒蛇咬一口,不知道什么时候小命就丢在这里了,甚至尸骨无存,死后连个墓碑都没有。”
“所以啊什么名利啊什么豪门大小姐,通通都是狗屁!就和那些爱恨纠缠一样!全部都是狗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