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显和李信、锦瑟顺着主城大街一路东行,临近中午,人群稍微稀疏了一点,但仍然不算太少。开封城繁华,特别从大相国寺到周王府一段,各种小吃铺顺着街道两侧摆放,唱戏的、舞狮的,玩杂耍的不计其数,热闹非凡。
三人走的乏了,找了一个小吃铺子,热腾腾的羊肉汤被端了上来。李信给周显碗中添了一点陈醋道:“这样吃起来才够味。”
周显淡淡一笑,朝向李信道:“李兄,对于吃的,你还真不在意。大到酒楼盛宴,小到街道小吃,你都是门儿清。”
李信笑了笑道:“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那是孔老夫子他老人家的追求。我等俗人,当然是怎么好吃怎么来了。实际上,我家虽然离开封城很近,但也不能经常来这里。这里的很多地方最初都是赵兄带我来的,他是开封人士,对这里的一切都十分熟悉。”
周显点了点头,问道:“李兄,你和赵兄认识很久了吗?”
李信舀了一勺羊肉汤,边喝汤边说道:“恩,他家和我家是世交,自小就认识。他家世代乡绅,起初十分富足。但后来,经历一场官司,便逐渐衰败了。他父亲用最后的余财给了开了那个书铺,本希望他老老实实的经营家业,富足说不上,但至少可以衣食无忧。但他性格懒散,对任何事情都不太上心。按他父亲的说法,就是烂泥扶不上墙。唯有对器械制造极为感兴趣,很多东西看一遍就能制作出来。所以,他和你谈论之后,才会表现出那样的兴奋。”
周显点了点头,暗想赵宇放到现代社会,肯定属于那种设计狂人。但在明朝,这种天赋肯定不被大部分人所看重。他心中咯噔了一下,突然想起一件事,朝向李信道:“哎!刚才忘了,还没付给赵兄印刷和购书的钱呢!”
李信轻轻摆了摆手道:“你下次见到他的时候,可千万不要给他银子。他就是那种,怎么说呢!一旦把一个人当成朋友,就算再穷,也不会吝惜银子的那种人。如果你给他银子,他不但不会收,反而还会觉得你没有真心对他。”
周显蹙了一些眉头,十分为难的说道:“那怎么办?总不能白要他的那些东西吧!我看他那边也不是很富足。”
李信淡淡一笑,握了一下右手道:“下次你再见到他时,请他喝一顿酒就可以了。这样的方法,我之前屡试不爽,保准管用。”他看了一下锦瑟,脸间露出一股和他那英俊的脸庞极其不和的奸笑,凑到周显耳旁轻声道:“或者,你也可以请他去城中的妓院一趟。除了酒,那家伙所中意的只有色这一样了。”
李信说的十分小声,但还是被锦瑟听了个大概。后者脸色顿时一红,十分尴尬的将头埋在碗中。
周显脸色也明显一热,不安的挪动了一下身子,连忙道:“那我还是请他喝酒吧!”
李信看到周显脸露羞意,感觉十分有趣,拍腿大笑道:“周小兄弟的确是应该请他喝酒,毕竟你尚且年幼,那个还得再等几年。”
周显脸色更红,不由得出声诘问道:“莫非李兄也好这口?”
李信刚刚开起周显玩笑那么轻松随意,却没想到经周显这么一问,他反而也红了脸。连忙摆手道:“周小兄弟,这个玩笑可不能随便开。我可是有家室的人,如若让你嫂子听去,还不天天和我吵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