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怎么了。”
吴罪闻言,笑了一下,说道“难道电视剧不好看吗?还是说电视剧就没有大制作了?电视剧就不能出经典了?”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圈内就一直都流传着一股子风气。
拍电影的人,永远都不是太瞧得上拍电视剧的。
这点放到任何一个国家的娱乐圈都是如此,就非常的奇怪。
一个拍电视剧的明星,可以去拍电影,可是一旦让一个拍过电影的明星,再去拍电视剧
那能答应的基本上就少之又少了。
他们宁可去接那种剧本烂透的烂片,都不乐意去拍电视剧。
无非就两种原因,一种就是,电视剧的制作周期和工作周期,比电影要长。
另一种就是,领到的片酬也没有拍电影多。
更加没有电影听起来那么高大上。
无非就是三种原因。
可是其实在吴罪眼里,二者之间的差别无非就是体裁之间的不同罢了。
“我既然能来贵公司,那就代表我是没有这种想法的,否则我也就不会来了。”吴罪说道。
他本来就不是圈内出身,而是素人出来的,自然也就不会和别的圈内人一样,有那么深的门户之分跟成见。
在他看来这完全就没有必要。
比如
“让我去拍电视剧也是可以的。”吴罪说道“主要是,我对于圈子也不是很熟悉,我想要的不是资源和什么机会之类的,这些远没有靠谱重要,我不想用自己的前途和安全去换一些所谓的机遇,这样太不值得了。”
这就是吴罪的想法。
娱乐圈太乱了,水太深了。
他就算才进入这個行业,和诸葛优伶,周远城,还有周铭等人待久了,也或多或少听到了一些比较吓人的东西。
他是真的不想让这种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
所以他宁可选择不出名,但是靠谱的光远传媒。
刘思彤喜出望外“那我就欢迎吴罪老师您加入了,您看您什么时候签约方便?今天方便吗?”
“可以的。”吴罪点头,也算是给了一个答复。
很快,刘思彤就展现出了自己的诚意。
合同直接就送到了吴罪手上。
非常惊人的合同,让步条件非常大。
首先,有两份合同要签,一份是经纪合约,另一部分是作品发行合约。
收益五五分成的合约,而且规定了不会硬性要求吴罪做不想做的事情。
然后就是经纪合约了。
公司给吴罪配的经纪人,是发底薪的。
这是什么概念?
简单的解释一下就是,圈内的经纪人,其实大部分的合约,都是会抽水艺人本身的收入的。
经纪人会获得一部分的分账。
只拿底薪的经纪人少之又少。
可是吴罪现在签的就是,底薪经纪人。
而且他还拥有极高的自由度,除了每年必须为公司拍摄两部电视剧作品之外,就没有太多东西了。
这种合约对于新人来说,基本上是不用想的。
毫无疑问,吴罪要是当初直接选择了天鼎娱乐,那他现在面对的可能就是堪比卖身契一样的合约了。
什么都要受制于人,什么都是公司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