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日如橘,映衬着妻子微红的脸庞。
她低头浅浅地勾起笑,一害羞就喜欢埋头躲进他胸膛,露出雪软的后颈和淡粉色的耳廓。
白色碎花连衣裙裹在她身上,配上她笑如朝露的脸庞,纯净清澈的眼眸,灵动得像仙女到了人世间。
周霁川看着妻子,眸光认真地打量。
她每天把松软如云的头发,挽成各式各样的发髻,插着那根磨损的木簪。
如今她还学会了裁缝,给自己做了各种款式,各种颜色的连衣裙。
妻子身上穿过的漂亮裙子,恐怕是他这辈子见过最多的。
她的身段柔软玲珑,肌肤胜雪,手腕足踝更是纤秀无比,穿上凉鞋,聘婷玉立,很适合这样的装扮。
她太好看了,好看到走在路上,别人一眼都能看见她。
周霁川轻笑说:“雅雅,我有时候在想,你真的是我们公社的女孩么,你和她们太不一样了。”
他的记忆中,女同学都是灰蓝红的中山装制服款,整个公社妇女同志也是同样的装扮,偶尔到省城才少见女孩子穿裙子。
自从他成亲后从部队回来,竟发现妇女同志都时髦起来,一听竟然是他妻子带头穿的,个个花红柳绿,成为男同志口中的优美风景线。
他的妻子不仅带头穿漂亮裙子,还带头化妆,带头兴办副生产企业,还会绘画,都能出版发行,那画技必然得到专业的认可,并非一朝一夕的努力。
林清雅似有若无地轻笑,指尖戳着他的胸膛,“我不是公社的人,那我是哪里的人?你自己小时候不记得我,不知道带哪个小姑娘玩去了,还怪我咯?”
说着她又委屈起来,杏仁眼湿漉漉的,挤出两颗金豆豆。
“小时候我在地里挖泥巴,你在干净的教室上课,我拿的是锄头簸箕,你拿的是钢笔书本,我吃的是粗糠腌菜,你吃的是细粮馒头,你也见到了,我当初和你结婚那双手有多粗糙……”
周霁川心疼得无以复加,抱着她轻声哄着:“好雅雅,别哭了,怪我,我要早知道我会娶你,我就早点对你好,不让你受那些苦了。”
“我们约定,等下一辈子,你一出生我就去把你抱回家,我自己养我媳妇儿,你说好不好?”
林清雅噗嗤一声,又推了他胸膛一下,看着他乐不可支:“你胡说什么呢,人家还是奶娃儿,你就惦记上了。”
周霁川温柔宠溺地平视她的眼眸,眸底笑意如这漫天落日余晖般灿烂,清冷温柔的声线说:“我惦记我媳妇儿怎么了,那是天经地义。”
这语气还挺理直气壮,林清雅说不过他,又笑眼弯弯地牵他的手,“走吧,回家了,宝宝要饿了。”
这地方太美了,落日余晖空旷而浩瀚,云天相接,山峦起伏,云海翻滚,以后晚上得空过来散步消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