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老远就闻见烧鸡味了,应该是不远处黄记家的。”小孩子笑嘻嘻地跑到沈约秋面前,撕开油纸,扯下一个大鸡腿然后递给了老乞丐。
老乞丐接过来咬了一口,自己才去撕另一个鸡腿,然后自己蹲在一旁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小八是老乞丐在腊八节那天捡回来的,捡到小八的时候,这个孩子浑身上下没有一块好地方,发着高烧,但是从身上穿的衣服能看出应该是个富户人家的孩子,烧了三天三夜,就在所有的乞丐都以为这个孩子活不成了,在第四天,这个孩子奇迹般的活了过来。
问他什么他都说不知道,记不清了。问他的名字,他也不说,老乞丐以为这个孩子是发烧烧坏了脑子,便给他取名叫小八。
于是小八就这样留在了这个破庙里跟老乞丐相依为命,一住就是四年。
“说吧,沈家丫头,这次买着这么多的好酒好菜是有什么事情来求我呀。”老乞丐用缺了口子的碗,喝了一口酒,看着面前长得十分俊俏的小姑娘。
因为沈约秋身子比较弱,平常没有什么可以玩的人,虽然与沈月春年纪相仿,但跟她的性子十分相处不来,于是经常给乞丐一些吃的,听老乞丐讲讲故事,一来二去,便与全镇的乞丐都相熟了。
若是有什么事情,沈约秋便会买上一些好酒好菜来这间破庙给老乞丐,这个老乞丐人称七叔,是整个镇上乞丐的头头。
“我想知道钱家的一些事情。”沈约秋也不拐弯抹角,直接说出了自己的诉求,将前两天发生的事情大概说了一些。
“钱家靠得是纺织发的家,眼下是咱们这片地方首富,与郑县令的关系极好。”七叔喝了一口酒说道。
一旁啃完鸡腿的小八接过话茬,“我前两天还看到钱大老爷跟郑县令去王百花楼吃饭,还赏了我一个铜板。”
“不过,钱家到了钱少宇这一代只有这一个独苗苗,整日里游手好闲,欺男霸女的,前老爷不知道在后面给他擦了多少屁股。”
正说着呢,七叔脸色一变,“谁?”
“阿秋,伯母让我接你回家。”祁景行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破庙院子里,一身布衣,脸色比早上好多了,眉眼依旧带着笑意。
“这个是?”
“我乃沈家赘婿!”祁景行依旧是风度翩翩,哪怕是面对乞丐也依旧保持着自己的温和,眸子没有半分轻视。
真会装。
“别听他瞎说。”沈约秋有些没好气地说道,现在逢人就说自己是沈家赘婿,不除几日这是十里八乡的都知道沈家招了一个赘婿!
七叔站起身来,上下打量了一番祁景行,忽然说道,“这位公子有点眼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