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香港历史进入“日占时期”,一直到145年8月日本战败投降结束,历时三年又八个月。
日军占领香港后,试图将日本的货币体系强行地推行到香港。
141年12月2日,日军当局发布了《汇兑行市公定措置要纲》,规定从142年1月起废除港元与英镑挂钩的关系,改由日军当局直接决定各国货币对日元的汇率。
同时,日军当局还在香港发行“军用手票”纸币,以取代港钞流通,原来的三家香港发钞银行也被禁止发钞,并被强制停业清理。
在日本“军用手票”发行后的一年半里,原来已发行的港钞还可与其并行流通。
而从143年6月1日起,港钞被禁止流通,“军用手票”成为了香港当地的唯一流通货币,一直到日本战败投降。
在“日占期间”,“军用手票”完全沦为了日军掠夺香港民众财富的工具,其数量从142年底的2500万元猛增到日本战败前夕的163亿元,日军利用这些毫无金银储备担保的纸钞,从民众手里换购大量物资,以战养战。
除了“军用手票”,日军还强迫汇丰银行发行过一批“迫签纸币”。
当时,在日军对香港的汇丰银行接管和清理的过程中,发现汇丰银行的库房中还存有一批未经签字发行的纸钞,这些纸钞没有向外汇基金缴纳相应的英镑,没有发行准备,因而是不能上市流通的。
但日军早已掠夺成性,强迫要求汇丰银行的高级职员签发这批纸钞,“迫签纸币”由此得名。
这批“迫签纸币”包括10圆、50圆、100圆、500圆四种面值,共计约12亿港元,日军直接将这些“迫签纸币”据为已有,然后到市场上购买物资,转嫁流通到香港民众手中。
145年,日本宣布投降。8月30日,英国占领香港,并成立军政府,重新接管香港。
月13日,港英军政府宣布日本“军用手票”废除无效,恢复战前的港钞为法定货币,恢复港元和英镑的固定汇兑关系“1英镑=16港元”,香港本土货币史重新接上延续。
不过,大量的军用手票都被遗留在香港民众手里,其被宣布废除无效,意即这些军用手票都变成了废纸,香港民众只能自认损失。
对于汇丰银行的那一批“迫签纸币”,港英军政府初期的政策是面值50圆以上的禁止使用,10圆以下的暂准流通,以待调查后再做处理。
145年11月,汇丰银行恢复营业,面临最急迫的任务就是如何解决“迫签纸币”问题。
站在汇丰的立场来说,如果拒绝承认这批“迫签纸币”,那香港民众又将蒙受损失,会引发民众不满,同时也会损害汇丰的声誉;如果承认,那该行将面临大笔的资金损失。
经半年之久的商议和犹豫之后,港英政府和汇丰银行共同决定,承认这批“迫签纸币”,让其成为“合法货币”,方案是汇丰同意将100万英镑存入外汇基金,作为这批“迫签纸币”的部分保证金,而港英政府则同意在若干年内将该项外汇基金投资所得的利息用以补足缺额。
这一方案使得汇丰银行纸钞赢得了人们的称赞和信任。
“日占期”结束后,香港重新回到安定状态,很快在几个月内,香港的银行业和金银贸易也就快速复业,货币的发行与管理工作,以及货币流通秩序,也快速恢复正常。
135年香港币制改革后,港元的货币发行与管理制度基本定型由外汇基金充当“货币局”,通过授权私营商业银行来间接管理纸钞发行,同时要求以英镑作为发行准备,港元和英镑挂钩(1英镑=16港元),形成英镑汇兑本位制。
英镑汇兑本位制,并非香港本土原创的货币制度,而是来自于其宗主国——英国,英镑汇兑本位置带有浓厚的殖民色彩。
在1世纪中叶时,大不列颠帝国的殖民版图遍布全球,为了管理其殖民地的经济与贸易,英国在其殖民地广泛推行一种名为“货币局”的货币制度。
“货币局制度”的特点是一,在殖民地当地成立货币局,专门负责当地的货币发行,发行权集中于货币局。
二,殖民地的货币发行,必须以十足等额的英镑作为发行准备,发行准备金由货币局管理,且英镑与殖民地货币形成固定汇率关系。
这种货币制度可以强化英国政府对其殖民地的经贸控制,利于形成一个封闭的大英帝国经贸圈,以排斥他国分夺大英帝国经贸利益。
最早的货币局制度,是184年在非洲的毛里求斯建立的,后来被广泛推行到英国其他殖民地,其中就包括香港。
135年香港币制改革,就是一次将英国货币局制度进行香港本土化的一次改革,结果就是形成了具有香港特色的“英镑汇兑本位制”。
香港的“英镑汇兑本位制”,承袭了货币局制度的精髓(即港钞发行须以十足英镑作发行准备,1英镑=16港元),而同时又有着香港本土特色,并非完全照搬。
其一,港英政府成立“外汇基金”,一定程度上执行着“货币局”的功能,但又不是完全意义上的货币局,因为它并不直接发行港币,而是授权给三家私营商业银行间接管理(负债证明书)港钞发行。
其二,这次改革并没有将货币发行权集中,港币发行权较分散,港英政府可直接发行金属辅币,也可直接发行港钞,三家私营商业银行(汇丰、渣打、有利)也均可发行港钞。
从146年起往后约二十六年里,香港一直稳定运行着英镑汇兑本位制,货币发行与管理框架基本未变,直到172年7月港元与英镑脱钩,英镑汇兑本位制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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