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街上流浪时,都是时尚街,那边有钱人多,会偶尔给他们吃的和钱,橱窗里的首饰亮晶晶的,我当时并不懂价值多少,可我知道一定很值钱。这些钻石我藏了一阵子,小孩子身上也没什么能藏东西的地方,有一次被派外出摘罂粟,我和同伴又偷了两块金条,一起藏在这里。”季珹脸色倏然凝重起来,“我当时还很天真,反正就是帮他们干活,每天都给饭吃,也有地方睡觉,也有衣服穿,一直待在那里乖乖听话就行,等我长大了,我就拿着这笔钱去讨生活。”
季珹握着金条,刚刚的快乐消失殆尽,眼眶略有些发红,“这金条,也要了我同伴的命。”
他看了蒋君临一眼,有些忐忑,其实不想和蒋君临说,可又有一点侥幸,心底有个声音告诉他,说出来,告诉他,让他知道你本身就是小恶魔。
他对你的认知还不够,快告诉他,让他知道你多坏!
“不想说,就别说,没关系。”蒋君临拍拍他的头,安抚着他。
季珹轻笑,耸耸肩,故作轻松,“金条不见了,他们清点的时候发现数目不对,肯定有人偷了啊,当时五角洲没有装监控,他们也就一一排查。那一年大通铺里住了五十多孩子,其中八个人有机会偷金条,我就是其中之一。他们把我们都聚在一起盘查,每个孩子都否认。刀疤大哥说,一人做事一人当,只要认了,还了金条就没事,不然就杀了我们。我和同伴不认,别的孩子也不认,然后相互指责,推诿,我特别害怕同伴指认我,指出藏金的地方,可刀疤大哥没耐心,先枪杀了一个孩子恐吓我们,我第一次看到有人在我面前被爆头,脑浆血液溅到我脸上,我就站在他旁边,我真的害怕极了。所有人都吓坏了,我的同伴也吓坏了,他指认了我,他是我来五角洲后,最要好的同伴,最相信的人,我有一个馒头,都会分一半给他。我没想到他会揭穿我,我不想死,所以我就哭,也指认他,把一切都推给他,我们相互背叛,争吵,乱成一团。刀疤大哥非常不耐烦,一枪杀了他,下一个就轮到我了。树林里有人踩了地雷,惊动了他们,他们就匆匆离开,事后他们回来找我,我就装乖,哭,还是不敢承认,我长得乖,嘴巴也甜,刀疤大哥执勤时,我还给他买过烟,当时死了两个孩子,他也不想把事情再闹开,所以就放我一条生路。其实,金条是我提议偷的,他只不过是恰好和我在一起,所以送了命。”
蒋君临静静地看着他,季珹能活到十五岁,再遇见他,遇见陆知渊,真的用尽了所有的运气和力气,他能活下来,简直算奇迹。
季珹见蒋君临不说话,并不难过,心中压着的石头,松了一点点,且有点自暴自弃地想,看吧,我从小就是一个坏胚子。
哥哥一定讨厌他了吧!
蒋君临心疼地握住他的手,温柔地问,“你的同伴揭穿你时,一定很难过,也很失望吧?”
季珹茫然地抬起头,看着蒋君临,眼眶瞬间红了,几乎是一秒落泪,他失态地转开了头,不想让蒋君临看到他狼狈的模样。
“我才不难过,也不失望。”季珹口是心非,“我都不记得他长什么样子。”
他一直都记得同伴死不瞑目的样子。
他一定很不甘心,明明主谋不是他,他是被牵连的,结果是他送了命。
“金条找到了,钻石也找到了,你想要拿这些做什么?”蒋君临问,“送给我行吗?”
季珹看了一眼布条里的金条和钻石,擦了眼泪,嘀咕说,“你要这些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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