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他们先发展几年,凤凰后来居上也没问题。可如果永久发展起来了,凤凰想要追赶就太难了。
凤凰公司的领导想了想,去了政斧那边,要从上面对你这个行业进行限制!
……
《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张健看着手上这份文件,一头雾水,之前没听说过这个还要什么管理办法啊,这算不算是法律法规?
他将公司的法务专员叫过来,仔细的询问这个东西对行业有什么影响。
“董事长,这个虽然是暂行办法,但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我们公司违反了上面的条例,或者是有人违反了上面的条例,都会受到处罚。”
“这个暂行办法对我们很不利,上面对骑电动自行车做了一些限制,比如要佩戴安全头盔,比如要跟摩托车一样,在交管部门登记,比如不能进入机动车道,比如出现问题之后,该如何跟厂家索赔。”
“可以说这个办法公开之后,对电动自行车的销售会有很大影响。许多之前对电动自行车意动的人,可能会转头去购买摩托车了,或者干脆就骑普通的自行车。”
“不过这上面还有一些模糊的情况,那就是上面没说电动自行车是否算机动车。理论上机械动力的车,就是机动车,但电动自行车可以在没电的情况下,通过脚蹬行驶,这又应该算非机动车。”
“机动车需要上牌照,需要遵守详细的交通规则。但是非机动车的规定则少许多,这上面的一些条例,其实跟一些现有的法律法规有冲突的地方。”
“还好这个是暂行办法,而且上面说去交管部门登记,后面做了※备注,表明这一条有争议。”
“之前有人建议自行车也应该登记,而且还要上牌照,可惜只是试行了一个月就废弃了,许多人都说这是政斧乱收费,一些人甚至说自行车他们不骑,只是放在家里,凭什么还要交钱上牌照?多少摩托车可都没上牌照呢。”
“董事长,我建议跟政斧进行一番沟通,国外的许多国家都没将电动自行车作为机动车定性的,我们国家也没有,魔都为什么特殊?这里面,恐怕是故意针对我们的。既然是暂行办法,还是可以更改的。”
“最重要的一点,这个暂行办法是交管部门跟消费者协会联合推出的,上面没有法院、人大等单位的公章,也没有魔都政斧的公章,这到底有多大效力,或者说是否有效力,也是有争议的。”
张健明白过来,这就是针对他们做电动自行车的,不用问,要么是做摩托车的公司,要么是做自行车的公司弄出来的,就是来恶心他们的!
法务专员出去之后,张健拨通王浩安的电话:“董事长,有件事需要跟你汇报一下……我的意思是,就当没有这个,我们正常销售。而且这个只针对魔都市场,我也打算去找魔都政斧领导谈谈。”
“不需要董事长出面,我可以搞定……好,我记住了,我明白应该怎么说,凤凰公司那边,我不会提的。我会联合其他电动车生产厂家,共同请愿。我们作为一家合资企业,政斧也不能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