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室窗明几净,明媚的阳光透过落地窗照射进来,落在秦笙歌身上,在她身上打出金色的光,让她精致的面容更有了明媚的色彩,整个人都亮闪闪地吸引人的视线。
慕卿含着笑,看着有几分痴,像是在欣赏一幅他独享的完美作品。
他的目光太深邃,又太专注,是秦笙歌从未见过的,看得她心跳加速,不知所措。
为了驱散心中莫名的情绪,秦笙歌放大音量地说,“我找他们,当然是要把米蜜儿从霍廷琛身边带走,不让她再被霍廷琛伤害了!”
“清官难断家务事。感情的事情,只有他们自己最清楚,你就别跟着掺和了。”
“那还有句话叫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呢!你们男人都是一路货色,你肯定也是帮着霍廷琛说话,可我不能再眼睁睁地看着米蜜儿往火坑里跳!”秦笙歌坚定地说,“不管你怎么说,我一定要见到米蜜儿!你带我去找她!”
秦笙歌突然出现,慕卿一时惊喜,忘了去想其他的事情。现在,再听到秦笙歌说要他带她去找米蜜儿,慕卿反应过来,难道霍廷琛和米蜜儿都不在南城?
不对啊,他明明昨天上午还跟霍廷琛通过电话,霍廷琛也还在南城,怎么秦笙歌就找不到呢?
莫非出了什么事?
蹙了蹙眉,慕卿又展开大大咧咧的笑,对秦笙歌说,“着什么急,他们又不会凭空消失。我饿了,先吃饭再说。”
说着,慕卿拿起挂在衣架上的外套,往门外走去。
秦笙歌气呼呼地握紧了拳头。她火急火燎地要找人,他却没心没肺地要去吃饭。还真是他慕大少爷一向的作派啊!
“走啊,都中午了,你不吃饭吗?”慕卿站在门口,回头唤她,“吃完饭了,我帮你找人。”
是啊,他可以负责帮秦笙歌找人。可是找到人之后,霍廷琛会不会让秦笙歌见米蜜儿,又是另一回事了。
而他,只要秦笙歌回来,又能借着霍廷琛和米蜜儿的事情能经常看到秦笙歌,目的就达到了。
听到慕卿答应自己去找米蜜儿,秦笙歌毫不犹豫地拿起包,转身跟在慕卿后面,跟着他走出去。
不就是吃饭吗?不就是把自己的肚子填饱吗?就算在一张桌上吃饭,也不代表她和慕卿的关系怎样怎样了。再说,她也是为了能找到米蜜儿才答应的,这样做不算是背叛朋友吧。
听着身后轻巧的脚步声,慕卿又不由地抿唇笑了。
一年多了,重新感觉到秦笙歌的气息,慕卿终于又有了踏踏实实的心安的感觉。
至于这种感觉到底是什么呢……
在过去空无的时光里,慕卿也认真地思考过。
秦笙歌不是他喜欢的女人类型。
就算她足够漂亮,将来的一天也会是风情万种,对慕卿这种喜欢第一眼来电的男人来说,她不是他的“第一眼”类型。
起初是好奇和新鲜,可慢慢的,感情沉淀下来,变得深沉。
在慕卿看来,秦笙歌是可以成为自己红颜知己的一类人。比爱人少一点,比朋友多一点。
红颜知己是珍贵的,甚至比爱人更难得。更何况,这是慕卿身边唯一的一个,他当然想珍惜。
只是秦笙歌还小了些,不知道她能否懂自己的这份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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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卿选的餐厅,正是以前秦笙歌给他快递来餐券的那家。
还别说,这小妮子喜好的口味跟他差不多,这家餐厅的菜色偏辣,刚好是慕卿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