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顾怀安看来,顾家是他和顾晚凉共同拥有的顾家。现在姐姐死了,那就应该把属于姐姐的那一部分交给福笙。
顾氏不能分家,他没有儿子,哪怕日后从两个女儿哪里过继外孙过来也不行。两个女儿,如果他从二者之一中过继一个人的孩子过来,那势必会引起另一个的不满。就算闺女自己没觉得,婆家也会不满。到时候势必会引起纷争。
他不忍心看女儿不睦,也不能违背祖宗家规让顾家分家。
他就把主意打到了外甥身上。
外甥体内留着姐姐的血。如果把姐姐当成男孩来看的话,福笙一样有继承权。
到时候只要让福笙的孩子姓顾,继承顾家,做顾家的掌舵人,那一切事就都解决了。
他的女儿他会给一笔丰厚的嫁妆也会生活的很好。
他对得起姐姐,也对得起祖宗,也对得起女儿。
这不是再完美不过的事吗?
他的打算和女儿说了,两个女儿都同意。他的妻子在林福笙十岁的时候就得了癌症去世了。家里没有任何他在意的人持反对意见。
可是他千算万算却没算到,持反对意见的那个人是林福笙。
林福笙的理由是人有贪欲,他的财富他会自己去挣,对顾家的财产,他不收不受。
顾怀安觉得林福笙不识好歹,气的好久没和林福笙说过话联系过。这才有了林福笙从顾家要人保护季小福,被顾怀安要挟了不得不继承了来自顾晚凉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