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青灰色的小荷包。
很小,正面绣了一个歪七扭八的‘正’字。
说来好笑,这正是出自陆正的手笔。
陆正生下来就没了娘,他从小的衣服不是别人帮做的就是买的,衣服裤子哪里破了的话也是他爹替他缝缝补补。
等到他八岁的时候,自己也学会了一些简陋的针线活儿。
有天他爹没依他,他生气,偷了他爹的荷包就给扔粪坑里去了。
事后想想他觉得自己可能要挨打,于是就自己找了块布,给他爹缝了一个。
当时不知道发什么疯,还在荷包上绣上了自己的名字‘正’
虽然后来他爹发现了他干的‘好事’结结实实的把他给揍了一顿,但还是把那个他亲手做的小荷包当做宝贝一样。
即使那个荷包又丑,又丑,但他还是每天戴在身上。
这一戴,就是二十多年。
陆正怎么可能不认识。
他进荷包紧紧的攥在手里,不敢置信,再三问李玉娇:“你确定吗?你确定这就是你从凶手身上拽下来的吗?”
看陆正这个样子,李玉娇心里更加难受了,她点了点头:“是的,我确定,我非常确定。”
陆正闻言,一言不发,他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的,好像入定了一般。
李玉娇不想看他这个样子:“陆正,你说句话,好吗?”
陆正抬手捏了捏眉心:“为什么?为什么你要告诉我?你不是说你有时候会很矛盾吗,你不是说如果有一天你的亲人犯了事,你也会选择包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