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6章 【林肯公园,名誉主唱】(2 / 2)

dr.dre赞叹杨简的乐感和“创作”,对他超强的记忆力更是佩服的五体投地,感叹他也可以成为一个优秀的说唱歌手。

dr.dre知道阿姆要和杨简合唱一首歌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之前他的感觉就像是把全部身家买了不被人们看好的股票,然后被套牢了一样。

这首《intheend》会先在阿姆的专辑里发行,杨简的专辑计划是等《速度与激情》上映后才发行。那要等到6月份,因为环球公司的人对电影的质量很有信心,准备把片子放在暑期档上映。

杨简在录影棚玩的很嗨皮,自己也弹吉他。

一个乐队通常是两个吉他手,一个贝斯手,一个鼓手的配置。两个吉他手一个是节奏吉他,一个是主音吉他。

节奏吉他一般就是主唱弹唱的时候那样弹,主音吉他一般是走歌曲的主旋律,还有solo部分。通常来说节奏吉他都是由主唱担任,因为他负责演唱,所以节奏吉他相对简单不会干扰到演唱,而主音吉他手则以弹为主。

杨简不但能弹唱,还能教布莱德-德尔森怎么把主音吉他弹的更好,两人的关系最近。

也许因为是命中注定的代表作,乐队《intheend》练的最好,激情澎湃。歌曲的**是一段非常优美的高音向低音的转折,让很多焦虑地迷失在四壁高墙中的年轻人,寻求到了些许疗伤般的安慰和充满震撼的共鸣。

“我曾努力过,走到这不可挽回的一步。最终才看透,一切都是徒劳。沉沦于此,失去所有,最终才看透,一切都是徒劳。”

在《速度与激情》电影中,多姆和布莱恩都是迷茫的。一个喜欢飙车却永远的被职业赛车圈子排除在外,一个喜欢自由却做了警察,感到被束缚。

艾米纳姆也非常喜欢这首歌,他此前处在人生中最迷茫的阶段。dr.dre和杨简的出现让他的人生有了方向,他不再感到害怕。

乐队的五人也一样,他们完全没想过会红,能签约唱片公司出张专辑就心满意足了。哪怕只有一张专辑卖的不好,至少他们成功过,将来可以回顾了。

杨简给《速度与激情》选的另一首歌是《soldout》,开场多姆带人飙车时的插曲。这首歌很适合飙车踩点,激情四射。

“我无畏向前,现在我迈出的每一步,每一滴流在静脉里的血,都已蓄势待发,我无畏向前。”

听过杨简唱歌的人都感到震撼,他的嗓子像打了鸡血一样,一身浩然正气。

他唱歌的风格就像打篮球,最大的特点就是一个字“攻”!他的音色很好,有辨识度。他的低音清脆空灵,高音直上云霄,声音里全是荷尔蒙。

他的唱歌技巧也很厉害,能玩出不少花样。他有这样的嗓子不红没天理,让人难以置信是一个球星的歌唱水平。

练了一周,xero乐队的几人和杨简混熟了。他没有明星架子,和几人成了朋友。

大家都觉得马克-维克菲尔离开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了,和杨简相比那货也能当主唱他根本就不会唱歌。

乐队的音乐风格是说唱、摇滚相结合。麦克信田负责说唱部分,他的rap也不如艾米纳姆,两人交流后他受益匪浅。

几人也很佩服艾米纳姆,相信他没有出名不是没有实力,只是因为他是白人。

杨简练歌的事上了娱乐新闻,粉丝们都知道他出摇滚专辑不是说说而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