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次城,这一座城池规模不大,只是一座小城池,城中的人口不足万人,隶属于广阳郡,与涿郡的方城交界。
这算是吴魏之间的一个交界口。
这座城池的位置是位于幽州的东南方向,在之前是没有任何战略意义的,但是自从幽州建立的一个大港口,连接东吴,这里就成为了重要的战略争夺之地。
这是涿郡通往泉州大港口的必经之路,如果魏军北上幽州,第一步自然是想要拿下大港口,但是想要拿下大港口,就必须要拿下安次城。
只要能拿下了安次城,就能直接拿下幽州的港口码头。
魏军的心中很清楚,他们只有夺取了幽州港口,断开了东吴的海路线,堵截东吴狂狮军团的增援,最少能多争取半个月的时间来围剿血狼军团。
这场战役,时间很重要,说得上是分秒必争。
半个月的时间,已经足够影响吴魏之间的胜利天平。
吴军当然也很明白这一点,所以当魏军一动,黄忠就派出的血狼军团第五十八师的两个团,将近五千将士在第五十八师师长,血狼军团悍将雷钟的亲自带领之下,南下安次城。
雷钟来的很快,比魏军还要快一步,在魏军攻城的时候,他已经率兵进驻安次城,死守安次城。
而魏军,则是以皇子曹丕为主将,田丰亲自南下而相助,率领魏军兵马将近两万之数,强攻安次城,想要打通这一条道路。
这一场攻防大战,从一开始就已经进入了白热化的地步。
吴军将士面对士气如虹的魏军,再加上一个足智多谋的田丰,在各方面之上都想显的不足,所以仅仅守城了不到两天,城门已经被已攻破。
这一场城池的攻防战很快就进入了城墙上的血战阶段。
魏军长驱直入之下,一个个吴军将士虽然死战不退。但是兵力不足,力不及也,最后只能倒在血泊之中,城上城下尸堆如山。血流成河。
“杀!”
血狼军团大将雷钟哪怕是城破了,依旧亲自坚守于城头,率领血狼残兵,对着杀入城池的魏军奋力厮杀,死战而不退。
“师长。这里是挡不住了,你还是先走吧!”
十几个亲卫不断的斩杀魏军将士,向着雷钟,靠上来,对着雷钟大喝:“我们来断后,你突围而出!”
“某家岂能贪生怕死!”
雷钟看着城破人亡,目光赤红,愤怒全部燃烧成了狂暴的战意,一人一枪,杀意无限:“要死一起死。杀魏狗!”
“师长,此时此刻,不能意气用事,我等皆可战死,但是第五十八师不能没有你!”一个参谋大喝。
“安次城破,某家有负于司令重托,又有何之颜面再见司令!”雷钟怒天长吼,手中一柄大铁枪,大杀四方:“今日我雷钟愿与安次城共存亡,愿与尔等共存亡。杀!”
“共存亡!”
“共存亡!”
城墙之上,上千血狼残兵,面对雷钟的怒吼,一个个战意飞扬。放弃了城墙的守护,集中战斗力,血战吴军,守护最中央的那一面血色狼旗。
这是第五十八师的荣耀,他们作为军人,要守护这一份荣耀。一个个死战不退。
“某家没想到啊,城都已经攻破,他们的主力崩溃,都已经被杀成这样了,居然还能有如此士气和战斗力,他们可真够顽强的!”
曹丕站在城门之下,一身英武的戎装,手握一柄大刀,目光看着城头上的惨烈血战,面容冷冽。
昔日京城里面的一个斯文二皇子,如今已经是一员边军的英武大将。
军队本来就是一个大熔炉,能熔练任何人。
他曹丕虽然是一个斯斯文文的读书人,用脑子多过用蛮力,但是在左武卫任职的这段时间,他在于禁的精心磨砺和调教之下,已经演变成一员合格的将领。
他能成为左武卫的一员偏将,如今领兵过万,其中有六成的原因是因为他是曹操的儿子,这是不可否认的,如果他不是曹操的儿子,以他的年龄战绩是不足领兵上万的。
但是有一点也是肯定的,其中也有四成是因为他的努力,是因为他的汉水。
“曹将军可不要小看吴军!”
田丰策马站在曹丕身旁,沉声说道:“吴军将士向来战斗力强悍,而且斗志很顽强,哪怕山穷水尽,他们也会奋战到底,所以你千万不可轻视逼入绝境了他们!”
田丰看到了比曹丕要多一点。
他总有一种莫名的感觉,吴军的集体战斗力比魏军强大很多,这和士气,单兵素质都无关,应该是出自指挥层。
不是主将的指挥层,如果是轮高端指挥层,魏军的大将军不会比吴军少,而是中层或者下层的指挥层,白人将,千人将,这些将领,一两个,对于集体的战斗力无关重要,但是……
田丰好像摸到了点什么,但是却不敢去肯定。
“某家知道!”
曹丕闻言,虚心的点点头,吴军仅凭这五千兵马,拼掉了他上万精锐将士,就已经足够说明很多的东西了。
“传我军令,在天黑之前,必须解决城墙上的战斗,拿下城头!”曹丕大喝。
“诺!”
魏军全军将士压上,城头的战役变得更加惨烈起来了,面对魏军的围剿之下,吴军将士越战越少,一个接着一个倒下。
这一场血战从清晨打到傍晚,从天亮打到了天黑。
傍晚,日落西山,残阳如虹,唯美的晚霞光芒映照之下,安次城的城墙之上,已经被血色的光芒给完全笼罩起来。
那一面闪亮的血狼战旗还树立,手握战旗的是师长雷钟。
城头上的吴军,皆然战死,就剩下他一人了,置身于魏军的重重包围之中。
“杀!”
所有的将士都战死在这一方战场上,他浑身的鲜血,手中的大枪已经不见了。只是握着一面血狼战旗,以战旗为枪,死战不休。
他只要有一份力气,不愿意停下来。
“吴将。你如今已是一个必死之境,放下兵器吧,莫要做无谓的牺牲,某乃是大魏曹丕,你若是愿意降于我。我可饶你一命!”
曹丕大步流星的走上城头,拨开人群,目光看着孤身而奋战的雷钟,心中多少有些敬佩。
“哈哈哈!”
雷钟闻言,高高竖起血狼战旗,傲然大喝:“我雷钟乃是血狼军团之大将,大吴之战将,此生只忠于大吴陛下,如今你一介**臭未乾的小子,也敢来与某家说降。不知所谓!”
“雷钟,我敬你是好汉,方愿意给你以一活路,蝼蚁尚且求生,你又何必愚忠东吴,日后天下皆然是我大魏了,你之忠又有何之意义!”
曹丕微微眯眼,目光有些冷冽。
“竖子不说人言,曹孟德也算是一世枭雄,他都不敢如此口出狂言。居然有一个不堪之子,实在可悲!”
雷钟却哈哈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