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公会战争:妮克丝菲亚(1 / 2)

妮克丝菲亚·拉·斯普利戈兰,是代表她所属支系和种族的名字,她自诞生就拥有相当多的记忆,也有自己的思维,她的一切都是从前代的无性繁殖传承过来的,但并无家人的记忆,因为她的种族繁殖更类似于细胞分裂一样的过程,在繁育开始之时,就代表着前代的消逝。而后代继承前代的一切。

虽然分裂后大多数同族会各奔东西,但那样会弱化,再度变强需要时间,而增加在这个世界的斗争中消亡的风险,所以妮克丝菲亚选择的是立刻吃掉另一半,虽然也有被反吃掉的风险,可事实证明她赢了。这让她能更稳妥地活下去和增强自己。

以此类推,在她正式生育后代前,只要不被杀,她的寿命都不会终结,她和这次同队的树妖与兽身四脚兽生活方式不同,她活得随心所欲,只要不招惹龙族、巨人、不死族以及“百年余震”带来的那些家伙就行了,她想得到什么,看上了什么,只需要去拿就行了,其他下等生物的意见并不重要。

毕竟,下等生物定下的规矩,在丛林法则中不可能形成约束力。

龙族喜爱收集财宝,漠视下等生物的生命;巨人会自力更生,但也因此会霸道占据更多地盘;不死族更是直接厌恶生命;“百年余震”带来的存在更是出现过直接征服世界、破坏世界的团体。

因此妮克丝菲亚虽然被很多国家组织和种族识别为没抓到身份的灾厄,却并没觉得自己哪里显得邪恶了,不过是正常满足自己的诉求而已。

她的家在受到世界级道具影响的圣域外围,于是她在那一天被成为了蒂塔妮亚国民。在那之后,她便没再放纵自己,并非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在外界看来有多邪恶,而是想到看见了那等存在及其做派,就觉得自己过去的生活好虚好没意义。

正因为某种意义上同为极其异常的妖精族,才能听进那些妖精的话,破坏一切收敛看起来亮晶晶漂亮亮的东西感到满足又有什么意义呢?不用掉去追求更实在的东西吗?同为异常的妖精族,让她对那些上位妖精眼中的世界产生了幻想。

她,还没享受够这一生,还没看到幻想的迷雾背后到底是什么呢!怎么可以真的倒下!

“可恶,别在这时候出现走马灯啊。听上位妖精大人说这是死兆星啊——”

心中不甘的这个时刻,她又逼近了其他敌人。

不好,战鬼只剩下两人了,都是复活过多次损耗巨大靠嗑药强行战斗的,没时间小心翼翼游走选择干掉最强的敌人了。

好不甘心,可这是游击猎杀的最后机会。

尽可能就近选择能降低敌人战力的家伙,就他了——

“噗!”正高举着一个硕大的第八位阶雷系魔法的楼层boss被体内刺出的骑士枪干掉了。

他个人等级只有级,之所以能充当楼层boss,是在他主场的地方能发挥出高级的战力,且带着相当多的普通守卫充当肉盾,而且肉盾死亡还能促进他自身恢复p,相当棘手。

不过只要还是人类种族,只要武器比体内坚固,从体内破坏内脏的做法总能秒杀。

失控爆炸的魔法也一瞬间清掉了一片等级较低的普通守卫。

然而,本就已经脆弱不堪,只因其附魔的魔法一直靠着魔力勉强粘连维持着形状,在这一刻土崩瓦解,如同玻璃般碎了。

现在,能正常杀伤敌人的武器,除了克拉特手中那一把,已经没了,连缴获品都用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