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陲城,秦家。
梁越宁搬了一把椅子坐在屋檐下,他手里拿着针线,腿上放着一个筐子,筐子里头是一些剪裁好的布料。
能看得出布料质地不错,他这些日子活得很浪,但好歹也是一个当爹的人了,虽然没和孩子在一起,但是心里头惦记着小星星。
这会儿,笨拙的拿起针线,想为孩子放几件小衣服。
小孩长得快,尤其是像小星星这么大的时候,几乎一天一个样。
一转眼离开吹雪山庄也有一段日子了,越宁思维发散,心里想着,也不知道他儿子变成什么样,肯定又长大了不少。
那臭小子脾气大着呢。
至今还记得,就因为自己这个当爹的穿着黑衣服,那孩子不喜欢黑色,以至于在其他几个爹爹总是乖乖巧巧的。
但每次在自己面前,都像个混世魔王一样,脾气贼大,一言不合就哭闹,嗓门儿贼拉洪亮,搞的他魔音穿耳,恨不得举双手投降。
越宁这人看起来似乎很粗心大意,但其实也有粗中有细的时候。就好比他这些日子,总会惦记小星星,会惦记孩子吃的好不好,穿的暖不暖。
当然,他自己心里也明白,小星星和秦老夫人在一起,老夫人口是心非,是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肯定不会亏待小星星,肯定会将小星星照顾的好好的。
但是,他还是惦记啊,又或者该说,是想念。
越宁想孩子了,一个大男人,惦记着自己的娃,似乎挺没出息的。但就是想呀,他想他的儿子了。
可能是因为脑子里在溜号,一不小心,针尖儿扎了一下手指头,顿时冒出一粒小血珠。
连忙将流血的手指含进口中,越宁有点气恼,怎么连这种小事儿他都干不好?
明明家里三哥六弟的手就很巧,缝缝补补这种活儿从来难不倒他们,但是怎么换成了自己,就又不行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