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副省长一句话,一下子省略了省纪委工作人员办案前三个必必须履行的程序。
在没有任何案件线索和案件初步核实的情况下,两个省级执法部门领导纷纷点头同意执行领导指示,对普安市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秦书凯进行立案调查。胡副省长这样的行为算是藐视法定程序,滥用领导特权吗?
各位别气愤,更别失望,这点特权在现实官场中实在是太小儿科了,你要是这点都承受不了,那才真是孤陋寡闻。
说句良心话,国家相关制度规定中,对于执法办案相关程序制定的相当齐全,比方说省纪委监察厅的办案监督制约制度中规定:
“案件从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分别由三位副书记分管,实行相互制约。
设立案件监督管理室,对纪检监察机关办案部门办案过程中遵守办案程序,履行办案手续,执行办案纪律,使用办案措施,保障被调查人员合法权益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
上头的相关政策制定下来后,连高层领导自身都不能很好执行,还指望底下一干人执行到位?简直天方夜谭!
还是那句老话,问题的根子,在主席台!
据说,胡副省长亲自约见省公安厅和省纪委领导的时候,亲口说出这样一句话,“咱们国家的改革先锋邓小平说过,不管白猫黑猫,能抓到老鼠就是好猫,这话说的有道理啊!”
省公安厅和省纪委的领导一听,当场就明白了。
胡副省长这是在暗示什么呢?本身这个案子的黑白并是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侄儿出事了必须要有人为此事情付出代价,血债血偿。
可是谁要为此事情成为替罪羊,似乎是个大问题,毕竟那可是权力的竞争结果。
既然领导已经把案子调查的大方向定下来,那还有什么好说的?两位领导回到本单位后立马把这件案子当成工作中头等要务忙乎起来。
官场无秘密。
关键时候,秦书凯在省公安厅和省纪委当领导的两位密友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首先向他打电话提出警示的是省公安厅的金副厅长。
金副厅长第一时间打电话通知他。
“秦书记,出事了!胡副省长一门心思动用所有力量,正责令公安厅和省纪委派出精兵强将组成调查组准备对你下手调查,偏巧有个叫胡一佳的人和你不知道什么关系,捧了一大堆证据举报你涉嫌种种违纪违规行为,你赶紧想办法。”
金副厅长电话刚挂断,现在已经为省纪委副书记王耀中的电话也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