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飞芸只好乖乖的跟我一起下了楼,是我硬拉着她的手。
景飞芸的手很柔软,手心里满是汗水,我想她心里面肯定是惴惴不安吧。
不过我现在顾不了那么多,我必须要带着景飞芸一起去,如果把她留下来,我担心她会报警,到时候事情不就变复杂了嘛,警方介入是一方面,如果被宫九得悉手下死在这里,那事情可就真的闹大了。
所以必须要低调处理,我准备用化尸粉把小齐的尸体无声无息的化掉,这才是最妥善的处理方式,神不知鬼不觉。
这里面唯一的难题,就是我不知道最后该把景飞芸怎么办,她看到我的样子,还误以为我是杀人犯,而且整件事情太复杂,景飞芸那笨脑子,我肯定没办法跟她解释清楚。
所以我也就没可能澄清自己,景飞芸也就会一直误会我,指不定哪一天她会把消息泄露出去,而且我们两家还是邻居,以后正式搬过来,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想想还真是让人头痛啊。
其实这件事最完美的处理方式,就是杀人灭口,到时候连景飞芸也一起化掉,那我就半点风险也没有了,既不用担心警方查案,也不必担心宫九方面的报复,多安全。
可是我绝对不可能那么做,因为景飞芸本身就是一个无辜的受害者,虽然她傻乎乎的让人时不时心里有气,但我也不能为了一己之私而杀了她呀,那简直太没有人性了。
再说我也从来都没想过要杀人,小齐的死错不在我,他是自杀,如果非要找一个间接的杀人凶手,那么真正害死小齐的人应该是宫九,难道不是吗?
如果没有宫九,小齐不至于服毒自杀。
而我的出发点是为了救人,是为了阻止犯罪,我甚至还肩负着未来拯救新璟市的可能,这里面我哪有什么错呀。
不过整件事情回过头来想想的话,我还真觉得有些郁闷,都是因为景飞芸这个傻乎乎的女人,害得我这个明明是英雄的人,还得绞尽脑汁的想方设法,以便向她证明我不是杀人犯,我这个英雄也算是破记录了,有我这么憋屈的英雄吗?真是没有道理。
算了,世界上什么人都有,看在景飞芸颇有几分姿色的份上,我就不跟她一般见识了。
我硬拽着景飞芸下了楼,她走得慢,我皱了皱眉头说你能不能走快点儿,她很委屈的看了我一眼,小声的说:“我脚疼……”
我低头一瞧,好嘛,景飞芸居然没来得及穿鞋子,她赤足跟我来到院子里,被小径的鹅卵石硌的直咧嘴,一双白嫩的美足疼得勾起脚趾,不敢着地。
“我去!你怎么不早说!”
我的头不觉又是一阵犯晕,没办法,只好让她回去穿鞋子,我可没有虐待女人的嗜好。
于是又跟景飞芸一起回到楼上,她找出鞋子,居然还要穿丝袜。
我也是醉了,尼玛,穿丝袜漂亮是不是,好吧,反正已经耽搁了这么久,也不在乎这几分钟了,想穿就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