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九十一章 盯住中国市场不能放(1 / 2)

刘琅抽空到芝加哥去了一趟,和大卫?斯特恩、奈特两人看了一场NBA球赛,这是九一至九二赛季第一场季后赛,对阵的双方是芝加哥公牛与迈阿密热火。

大卫?斯特恩现在是春风得意,NBA赛事如今已经完全步入了正规,美国的知名度也是越来越大,球迷超过了两千万,而且与日俱增,大有追赶北美冰球联赛的趋势,不过跟橄榄球联赛还无法相比,这项赛事才是美国人的最爱,拥有过亿的球迷。

NBA影响力越来越大的原因有很多,斯特恩的管理有方,还有就是官方的大力宣传,耐克公司的强力推广以及“篮球之神”乔丹的崛起。

两年前,刘琅曾经和斯特恩观看了一场NBA东部决赛,对阵的双方是芝加哥和活塞,结果乔丹再次倒在了对方面前,活塞队也最终取得总冠军。

那时斯特恩很挠头,他很讨厌底特律这个城市,这都是一帮粗鲁没有素质的产业工人,也讨厌活塞队这帮坏小子,他们打球太粗野了,像极了这座城市,他推崇的是优雅,就像乔丹一样,因为乔丹,很多年轻人喜欢上了篮球,所以他要把乔丹推上神坛,可偏偏这群坏小子们挡在了乔丹成神的路上。

当年刘琅就曾告诉过斯特恩,明年,也就是九零至九一赛季便是乔丹降临神坛的时刻,结果真的被刘琅言中了,在这一年乔丹打败了所有对手,兵不血刃的获得了自己第一个总冠军,篮球之神就此降临。

斯特恩惊讶于刘琅的判断力,不,这哪里是判断力?而是预知未来的能力了。

乔丹成为总冠军后联盟开始了“造神”运动,这一年里乔丹的名望达到了顶峰,耐克公司的“飞人”系列整整卖出了五百万双,耐克公司当然不会放过乔丹这位“大神”,双方重订了合约,耐克公司以每年一千万美金的价格和对方签了一个五年合约,同时还将“飞人”品牌的百分之五股份给予了对方。

按照这份合同,乔丹去年一年就可以在“飞人”品牌中获得两百万美金的收入,这份合同也牢牢的把乔丹“绑在了”耐克公司身上,乔丹也是颇为满意。

其实在前世,“飞人”这个品牌是乔丹和耐克公司一起创造出来的,甚至乔丹的作用更大一些,所以后来乔丹拥有了更多的股份,至少在百分之十以上,而这个品牌后来独立于耐克公司其他品牌,成为了耐克公司最知名的品牌之一,以至于乔丹退役后多年每年还可以获得超过一亿美金的分红,他什么也不管,坐在家里数钞票就行了。

但这一世他没这么“走运”了,“飞人”品牌是刘琅设计出来的,甚至这个绰号也是刘琅起的,这跟乔丹一毛钱关系没有,所以在股份分配上给他百分之五已经不低了,乔丹对这份合同也非常满意,觉得耐克公司对自己不薄,谁能想到前世的他得到的比这一世要多得多,他也被刘琅给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