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原来(1 / 2)

今天裴潇潇说她已经原谅了他们,根本是无稽之谈,她根本不知情。

她为什么这么说?就是为了卫子杰与她反目吗?

那视频是谁放的就昭然若揭了。

可是,裴潇潇不傻,让她知道的办法有那么多,为什么选这一种?

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这样的方式对裴潇潇是弊大于利的,她为什么这么做呢?

是了,因为这样做,才更像是她宋云卿的手笔,难道会有人怀疑裴潇潇自卖自身?

而卫子杰,卫子杰自始至终都是站在裴潇潇那边的,自始至终他都没有认错也没有道歉。

他强调裴潇潇是她的好朋友,她不能对裴潇潇不好。

卫子杰,是不是把你让给她,我就算是对她好?

卫子杰,为什么你要我做的,都是那么的理所当然?

想到卫子杰看着裴潇潇那心疼的眼神,宋云卿的心隐隐的痛。

卫子杰从来没有那样看过她。

她没有什么值得卫子杰心疼的地方吧?

丁姨的话真是醍醐灌顶。

丁姨这些年对她还算好,她曾经也以为那是真心的,还想着以后嫁过去了,一定好好孝顺丁姨。

原来,丁姨看中的是她的身份和财产。

这应该是她的原罪之二吧。

她拥有宋氏传媒40%的股份,是宋氏最大的股东。

因为年纪小,所有的股权收益都划入外公留给她的基金中,而基金要到她二十五岁以后才可以用。

二十五岁,是她生命的节点。

外公和妈妈de遗产,她要到二十五岁才可以继承。

今天,她终于知道,卫家愿意娶她,不是因为喜欢她,也不是因为同情她年少丧母,更不是因为与母亲和外公的那点交情。

而是因为她将要拥有的财产!

对她好是因为财产,对她坏也同样是因为财产。

沈毅对于她能拥用的那些财产,一直耿耿于怀。

因为他最爱的小女儿没有这些东西。

在她十八岁那年,沈毅认为她已经是成人,应该可以支配遗产了,曾要求她写下自愿将所有财产,分一半给妹妹沈雅雯的说明。

只可惜,在公正的时候惊动了律师和公司的四大股东。

原来外公和妈妈,早料到会有人觊觎那些财产。

于是设定了二十五岁的界限,十八岁的宋云卿没有权利处置她未来的财产。

如果沈毅把自己的股权,转让给沈雅雯而不是宋云卿。

那么四大股东将撤资宋氏传媒。

因为宋氏传媒姓宋,永远姓宋。

四大股东如果撤资,以沈毅的30%股份而言,宋氏也就不存在了。

沈毅一家三口在折腾了一阵子以后,终于偃旗息鼓。

他们选择更加恨宋云卿,而不是因此而对她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