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
“放!”
二十把火枪同时射击,响亮的枪声如同炮仗在耳边炸响,惊得人毛发都竖了起来。
周仲英清晰地看到一股股浓重的白烟从枪口射了出去,对面正在冲锋的两个建奴好象被人用锤子打了一下,战马长嘶着扬起前蹄,停了下来。
接着,轰隆一声,一匹战马倒地,将鞍上那个使狼牙棒的敌人摔在地上,滚了五六圈。
那个使大刀的建奴对着落马的同伴喊了一句什么,使狼牙棒的建奴猛地从地上站起来,就跳到同伴的鞍上。
周仲英全身还在发软,不过,心中却是骂了一声:什么准头,这火枪也太没用了吧!
实际上,宁乡军的火枪阵的主要目的是通过齐射在阵前布下一道绵密的火网,阻地冲锋。就其火枪而言,根本就没有任何准头可言。这二十余把火枪,显然是达不到阻敌目的的。
一旦那个敌骑靠近,只需将刀一挥,大伙儿只怕都要死在这里。
队正也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巨大的错误,额头上有冷汗沁出,大声吼:“上刺刀,上刺刀,他娘的,子弹是懦夫,刺刀才是好汉,把建奴从马上捅下来!”
这个时候,再装弹药已经来不及。逃跑更不成,且不说宁乡军没有逃跑的习惯,丢不起这个人。这个时候,背对着骑兵逃跑,找死也不这么找的。
大家动作也快,“刷”一声就抽出刺刀,塞进枪管里。
刺刀亮闪闪地连成一片,然后是“杀!”地一声大吼。
周仲英原本以为会亲眼目睹一场激烈的大战,却不想,这一声“杀”之后,那两个共乘一马的敌人突然失去了战斗的欲望,扭转马头朝旁边冲去。
旁边是凤阳府飞熊卫的一个军官和十几个随从,见敌人冲来,吓得连声大叫,顿时做了鸟兽散。
问题是,你越怕鬼,鬼越是要找上门来。那个提着大刀的建奴暴喝一声追了上去,双手握柄,兜头就是一记力劈华山,直接将那个军官的脑袋砍了下来。
大刀去势未消,又斩在旁边一辆大车拉车的骡子头上,将骡子脑袋切了下来。
满天都是人血和骡子血,如此,那两个建奴才得意扬扬地转身走远了,显然是不想再同周仲英一行人纠缠。
那个队正气得直跺脚,高声骂:“懦夫,懦夫,建奴,我****先人。有种过来打呀!”
无头的骡子倒了下去,大车也倾覆了。
这两大车上装了十几条竹麻口袋,车辙很深,这一倒下,口袋裂开,里面的铜钱“哗啦”一声,如同流水一般泻下来,和在肆意流淌的热血中,滚得到处都是。
原来,这些都是那个死去飞熊卫军官逃跑时随身携带的款子。
到处都是铜钱,可惜军民都已经被刚才这两个建奴的凶残吓坏了,只顾着跑,也没人低身去拣。
刚才这场血淋淋的屠杀就出现距离自己不过五十步的地方,这回周仲英看清楚了。
他看到,那个军官的脑袋就落到旁边秧田的缺口里。他大张着嘴巴,露出白森森的牙齿,面上甚至还带着一丝诡异的笑容。
“啊!”周仲英厉声大叫起来,身体如筛糠一样抖个不停。这是他第一次看到杀人,这是他第一次看到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