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的分配体力和兴奋度才是一个成熟军人的标志。
相比起他们,冷英就好象他的名字一样如同一座沉稳的冰山,时不是地提刀朝前一劈,将一支羽箭劈开。
鸳鸯双刀在他手中,就似仕女手中的绣花针,举重若轻,精确到极至。
双刀虽然不长,却牢牢地控制着前方的黄色的虚空,像一面透明的盾牌,将左右的部下都护得周全。
这个时候,众军士对这个空降而来的统领才真真是佩服到五体投地了。预备役士兵虽然不是正规军人,可同宁乡骑兵军一样,士卒都是镇中武艺、马术超群的一等一的好手。这种人身上都带着一股子痞气,看谁都不顺眼。而冷英以前又没有同他们一起训练过,在大家看来,他之所以能够做到这支部队的军主,“还不是因为有朱玄水的照顾,这个只懂得钻营的家伙。真上了战场,他娘的别拖咱们后腿就好了。”
听到孙元喊自己的名字,冷英也不回头,大声吼道:“冷英在!”
孙元:“敌人前锋出动,立即击溃他们,不许停留!”没错,敌人是我一倍,受到突然袭击之后也没有乱,是一个难缠的对手。就算豪格分出一半的骑兵做前锋,如果预备役骑兵被挡住,待到预备役耗尽锐气,豪格自可带着另外一半的部队从容将预备役骑兵尽数剿灭。
如今最要紧的是尽快将敌人的前锋阵打穿,和豪格主力搅成一团。在这种昏天黑地的战场上,建奴的兵力优势也就发挥不出来了。
“冷英明白,坚决完成任务!”冷英应了一声,然后用尽全身力气大吼:“我宁乡军!”
“胜利,胜利,胜利!”一千多条汉子同声大吼,在生与死的战场上,什么预备役,什么正规军,又有什么分别,都是在为这个国家,为这个民族流血、战斗。
射过来的零星羽箭停了下来,战马的蹄声更是分明。
看着前面滚滚的尘土之墙,所有人都知道敌人在下一个瞬间就会出现。
肾上腺激素大量分泌,心血沸腾到极处。
突然间,一道蓝光闪现,滚动的尘土也停滞下来。
眼前是无边无际的蓝色骑兵,面目狰狞的建州正蓝骑士兵。
他们身上都批着漆成蓝上的铁甲,铠甲的下摆极长,直接罩到小腿上。肩甲也是如此,腕口处的马蹄袖已经放了下来,遮着手背。
他们手中都是长大的重兵器,斧子、铁枪、大刀、大锤。
这是建奴,正蓝旗建州的巴牙喇兵。
无数嘴巴都大张着,喊着不明意义的话。
根本就没有丝毫的犹豫,冷英大吼一声,一头冲进敌群之中。这一年多以来的怨气和抑郁在这一刻彻底地爆发出来了:我不是细作,我之所以潜伏在宁乡军中,那是因为荆老大的命令,我只不过是遵照而行罢了。在宁乡军中,我也没做出任何错事,我也同别人一样奋勇杀敌,我也为侯爷流过血,为扬州镇立过功,可为什么要赶我走,离开了宁乡军,天下之大,我却是无出可去……我来带这只预备役,并不是因为我是朱大老爷的人,并不是因为我是小侯爷的侍卫,那是因为我……太想回军队了,我做梦都梦见和战友们并肩作战时的情形……
这里才是我的家啊!
这一声大吼,身前的黄尘土也仿佛被震得停滞下来。
声音还未落下,冷英已经从两个建奴骑兵之间的缝隙突了进去,他并没有做任何动作,倒握在手上的双刀就切进敌人的腰部,锋利而圆润的刀子瞬间划破他们身上铠甲,巨大的冲击力将他们身体破开的同时好将他们同时带落战马,撒下一路长血。
瞬间杀了两人之后,迎面是一把狼牙棒当头而来,轰隆的风声夹带着黄沙扑面生疼。
“刷!”鸳刀动了,只一抬就刺进了敌人的咽喉。
但顿挫的狼牙还是砸在了胸甲的肩处,然后被平滑的镜面带到一边,将左膀划出几道血淋淋的伤口。
然后又是一锤轰来,击中他的右胸,铠甲扁了下去。鸳刀却同时从执锤者的颈间划过,待到冷英旋风一样从他身边掠过,动脉血才标出来,打了跟进的那个宁乡骑兵士兵一头一脸。
此刻的冷英身着银白铠甲,已经幻化成一道不真实的虚影,见缝插针地在建奴的骑兵群中穿插突进,手中的鸳鸯双刀每落下去,就带起一丛黑血和敌人惊恐的大叫。
他也知道自己的手中的兵器无法破甲,鸳鸯双刀只朝敌人的喉咙和面门和铠甲和铠甲的接缝处戳刺。
他整个人就如同一道闪电,在蓝色的海洋上跳跃、闪烁、奔突。
银与蓝,惊心动魄地亮着。
暴风雨就要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