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撩人鬼夫,求别咬(二十八)(1 / 2)

沈子琪已经决定逃离了,而孙天这边却一点都不清楚,甚至此时他陷入了两难。

沈子墨将孙天带到了二楼的书房,这里平时是沈澜办公的地方。

他找孙天不为别的,只因为他这几日去公司,发现了重要的事件。

那就是有人养鬼。

而这人还是沈氏公司的股东。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李安妮的父亲,李大富。

此人也是沈氏公司,除了沈家人之外的最大股东。

他将李大富养鬼的是告诉孙天,就是为了让孙天除鬼。

他今日在沈氏公司遇到的那些魂体,都是被害死,无法投胎的。

这些人有的是沈氏公司的员工,有的是外来者。

而害他们的不是人,正是李大富养的小鬼。

孙天在听到这件事的时候,面容非常严峻。、

别人不知道,他可是很清楚的很。

尤其是在知道对方养的是小鬼,小鬼可是比成人鬼更厉害,甚至是恶鬼见到它都不会主动招惹对方。

养小鬼那可是极为残忍的。

并且小鬼可不是谁都能养的。

养小鬼必须是血亲之人才可以控制,不然会遭到反噬。

因为血缘关系,主仆之间会有牵绊,那么两者虽是主仆,但也是公平的地位。

而且谁也不会害到谁,因为他们之中只要一方受到伤害,另一方也会受到同等的苦痛。

在者这小鬼,可是不是从肚子里,生出来的孩子死后变成鬼的。

那是在胎中就已经死亡的胎儿,并且不是天然胎死腹中,而是人为的。

不然到时候小鬼能力会不强。、

只有怨气越重,到时候成为鬼体之时能力才会更加强大,那样对他的主人也会更有利。

要说孩子之时胎死腹中,这还不算完。

中间还有一些过程,那更是残忍。

孩子要自己从母体肚子里爬出来,那时候他已经成为鬼体,但是却用着肉身。

肉身之所以保留,那是因吸食了母体的血肉。

直到将母体血肉消耗完,小鬼才会用尖锐的指尖,刨开母体的肚子,爬出来。

你以为这样就可以了。

不,还远远不够。

那个让他死亡,变成鬼仆的人还在外面等着他呢。

小鬼爬出母体的肚子,想要控制他,那么必须要用符咒控制他的身体。

只是控制他的身体还不行,必须要将他的肉体毁了。、

因为有了肉体,那么小鬼也就不是凶鬼了。

为了让其成为凶鬼,成为最利的武器,必须残忍的将其身体毁了。

毁坏小鬼的身体,那更是痛苦,比之十八层地狱的刑法有过之而无不及。

将其肉身放到

蜡烛下,一点一点慢慢的烧,知道将其肉体烧尽。

然后这时候是小鬼魂体最弱的时候。

养鬼之人,再将事先准备好的小型棺材拿出来,将其禁锢其中。

再用一些尸油,一些复杂的阵法,还有符咒将其困住七七四十九天。

在这七七四十九天内,养鬼之人,再将他的血液,每天往棺材之上滴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