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默对苟富贵的最后印象,停留在聚餐第二天早晨。
苟富贵有他的想法,按他的话来说,他是那种宁愿在路边摆摊摊卖油条,也不愿意累死累活给别人打工的人,之所以会在工地干了半年,只为活下去。
叶默记得苟富贵离开工地的时候,几乎是含着泪文绉绉的说了句还算壮志凌云的话:“再见之日,必是苟富贵衣锦归来之时!”
要不是因为这句话,叶默的手机里也不会至今还保留着苟富贵的电话。虽然叶默从没想过要打这个电话,这个电话也从未响起过。
目测三十出头,一米七八的个头,身形偏魁梧,皮肤偏黑,一套墨黑西服,腋下夹着款黝黑皮夹,踏着一双锃亮皮鞋。
在叶默似笑非笑的眼神里,就见苟富贵刚从一辆银白宝马里下来,很快就被一个长得不错,身材也很火辣的女人亲密的挽起了手臂。
那女人丝毫不顾路人的眼神,用她那规模不小的胸脯,尽可能的往苟富贵身上蹭了几下,接着嗲声嗲气的道:“亲爱的,我前些日子看上的那个包包,你打算什么时候买给我呀?”
苟富贵微微一愣,眉头不可察的轻挑,却是瞬间恢复过来,在女人的高挺的臀上狠狠摸了一把,豪爽的笑道:“只要你乖乖听话,你想什么时候买都可以!”
“真坏~~”
女人被苟富贵这么一捏,不禁娇躯一颤,媚眼含春,差点就瘫倒在了苟富贵的怀里,即便娇嗔,却也喜形于色的在苟富贵脸上亲了一口。
“哈哈~~”将眼前这一幕看在眼里,听着苟富贵透着舒服的笑声,不禁啧道:“看来苟富贵混得还可以,要不是他下巴那颗显眼的痦子,差点就没认出他来,他离开寒城以后,就没人知道他去哪了,想不到能在这遇到
他,就是不知道苟富贵还记不记得说过的话?”
“苟富贵?”
苟富贵被那个女人挽着,刚往前迈开步子,就听到身后有人在喊他,不禁脚下一顿,微微皱眉。
“你谁呀?”
几乎同时,苟富贵与那女人转过身来,当看到浑身上下穿着地摊货,头发被雨打湿粘在脑门上,却咧着嘴笑得人畜无害的叶默,还不等苟富贵多看几眼,那女人就忍不住问出声来。
只是问话的口气,就知道眼前的女人对叶默并不友善,更不要说她双满是嫌弃的眼睛了。
对此,叶默直接无视了,目光停在苟富贵的脸上,有些期待后者的反应,也笑着说道:“苟富贵,还记得我吗?”
那女人没想到叶默连看都不看她一眼,当即就恼了,不过她还是侧过头看了眼旁边的苟富贵,却发现苟富贵杵在原地,貌似愣住了。
见状,那女人顿时变了脸,盯着叶默,冷冷说道:“你这个人有毛病吧,我们认识你吗,我警告你,赶紧从我们眼中消失,不然有你好看的!”
不料就在此时,回过神来的苟富贵目露欣喜的喊道:“叶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