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在这个世上是存在的,对我而言,他们就像人一样的存在,我觉得不是每一个鬼都该遭到杀害铲除。就拿昨晚的女鬼来说吧,暂且不说我有没有能力杀她,事出必有因,她既然要杀林香儿,一定有她要杀的理由,而她的所作所为还没触碰到我的底线,目前还没有除掉她的想法。
我摇摇头,表示没有除掉她。
林香儿脸上有些失落,但随即露出笑容,她说:“没有除掉没关系,反正以后有你在我身边,就算她是鬼也不能把我怎么样。”
林香儿再次把银行卡递给我,她的眼神在告诉我,这钱我必须得收下。这钱打死我也不能收,拿人钱财与人消灾,我要是拿了她的钱,以后可就真成了她的保镖。
我把银行卡再次退还给她说:“这女鬼拼了命的要杀你,你是不是对她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
“平时我连一只蚂蚁都不敢伤害,更何况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呢,我林香儿敢对天誓,我绝对没有做过伤人性命的事。”林香儿理直气壮的说,看样子也不像是在说谎。
冤有头债有主,那这就怪了,女鬼为什么要杀她?难不成这是一个要命的误会?
她又把卡递给我,我站起身说:“别忘了,你只是想我充当你的男朋友,帮你摆脱那个混蛋的纠缠,貌似我已经做到了,所以我可以走了。但临走之前,我必须要提醒你一下,那个女鬼昨晚没有杀了你,今晚她很有可能还会去找你。”
潇洒的一转身,我头也不回的走了。任凭林香儿怎么呼喊我的名字,我始终没有回头。
说实话,我之所以会这样做,是因为我开始顾忌古秋月的话了。我不怕一万,但我怕万一,纵然我拥有永恒不死之身,但我实在承受不起家破人亡和失去葛钰的打击。
走出大学校园,我坐着车到处去买女儿红,烟哪里都能买,但女儿红不是随处可买。
找了几条街,终于找到比较适合我买的女儿红,用了不到一百块钱便买了一箱。至于烟嘛,我没有给她买大中华,而是买了一条最便宜的烟,二十五一条的散花烟,就这烟,平常只有那些特节俭的农民工抽。
今天古秋月让我送烟送酒,但没说多少价位的,正好赶上我没钱了,所以先让她迁就一晚。如果她实在不高兴,明晚再给她换好的。
唉,如果一直买好的烟酒,恐怕某天我得当裤衩了。
夜晚,临去之前,我用公共电话给葛钰打了一个,把古秋月的事跟她说了。她相信我就像我相信她一样,不存在任何的怀疑,为了小萌能够好好活着,她支持我这么做,不过她提醒我小心点儿。
八点多时,我便来到坟地,这里越来越狼藉,越来越阴森可怕。
“他娘的,老娘让你早点来,你怎么这么晚才来?”来到坟前,我还没说话,古秋月便在坟墓里大骂起来。
特么的,现在才八点多,晚吗?
“我以为你说的早点来,没有那么早,明天一定来的比这早。”我把烟酒摆在坟前,任凭她糟蹋。
“刘明布,你他娘的怎么不去死,你竟然给老娘买连乞丐都不抽的烟!”伴随着她的骂声,那条散花烟就像是一块石头,以闪电般的度向我飞来。
尼玛,度太快了,纵然烟的重量很轻,但在这样快的度下砸中人,绝对可以要人命。没想到一条破烟,会惹得她龙颜大怒,要知道这样,就算是当裤衩也给她弄条好的啊。
以我当下的能力,我躲不了。莫说我,就是一等高手,面对这飞来横祸,也是无奈。
我知道,我会被这条烟砸死,我估摸着她也知道,我可以重生,所以才出手这么狠。
然而就在它要从我心脏上穿过的时候,它贴着我的胸膛滞留在了空中。
古秋月怒不可遏的说:“既然买了,咱就别浪费,这条烟属于你,你给老娘抽的一根不剩了才能离开这里。”
我类个苍天啊,让我抽这样的烟,还特么的要不停的抽一条,这是要抽死的节凑啊。
“噗……”
古秋月打开酒喝一口,然后全喷我脸上了。
“烟是最便宜的烟,酒是最差的酒,刘明布啊刘明布,你胆子倒不小啊,竟然敢跟老娘耍起心眼了。这酒也交给你了,给我喝的一干二净,若是敢浪费一滴,我就让小萌见不到明天的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