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苏安并不知道,秦歌之所以决定等中州这边的事做完后就去前线,不仅是因为他想为人族做点什么,也是因为那里能收集到很多恶魔之魂。
混在人族这边的魔族奸细,能揪出的都已揪出,揪不出的,那也就揪不出。
混在人族这边的魔族奸细都是职业间谍,并不是傻子,见同胞们接二连三的遇难,他们肯定会隐藏得更深。
秦歌和京东的药王爷并不是无所不能的神,能揪出来的,也就这么些。
因此,秦歌在人族这边收集不到足够的恶魔之魂。
只有在前线的抗魔战场上,才能收集到足够魂斩升级的恶魔之魂。
所以秦歌想去前线。
其实这事儿很早他就在跟剑灵儿商量,剑灵儿自然是全力赞同。
秦歌现在能够使用的最强战力就是魂斩,当然,还有一个天天缠在他手臂上睡觉的子玉蟒。
他的修为提升的很慢,这倒不是因为他天赋不行,也不是悟性不够高,相反,其实修道对他来说很简单,真的很简单,就好像任玉虹觉得修道也很简单一样。
鬼剑派的弟子,从来都不会觉得修道是有多么难的一件事。
秦歌的修为之所以提升的慢,主要是因为他没有剑。
他是个剑客,以剑为道,可若是没有剑,那又如何悟道?
这便是他修为提升慢的主要原因。
懒并不是原因,因为真正的天才他有资格懒,他不需要像大多数人那样去努力。
任玉虹下山几年,到处游山玩水看世界,然后来到中州,万剑墓为她绽放光芒,随后只用几年时间便成为剑仙,而且还是最强的那位剑仙。
这便是鬼剑派的弟子。
随便一个,都能震惊世人。
而秦歌和任玉虹都是同一个师父教出来的,谁又会比谁差?
任玉虹能做到的,秦歌自然也能做到。
但偏偏秦歌就是没有剑。
可若是要得到属于自己的那把剑,那就需要牺牲做为木之星的安芝芝,秦歌觉得他做不到,他宁愿不要剑,所以,为保障自己的战力,他今后只能在“魂斩”这个能力上面下工夫花心思。
剑,不要也罢。
在秦歌想着这些事的时候,他已经离开陈苏安的住处,孤身行走在雄伟华丽的宫殿群中,偶尔能听到远处练功场上道宗弟子们练剑时发出的各种声音。
忽有香风扑鼻。
一道倩影从天而降,衣裙飘飘的落在他的前方。
秦歌思绪瞬敛,停下脚步,看向前方那道倩影,脸上露出笑容,“哎哟,舞姐?”
步知舞能知道秦歌来玄玉宫的消息,秦歌并不觉得奇怪,估计这玄玉宫里到处都是她的眼睛。
自从上次在万剑墓的天铸洞边,安芝芝冲步知舞发火说出那些话后,步知舞对秦歌……就有种怪怪的感觉。
她一直不敢见秦歌。
她很害怕面对秦歌。
但她想了很久,还是做下某种决定。
秦歌两手抱在脑后,潇洒的走向步知舞,“我还准备去找你,没想到你自己送上门。”
步知舞露出笑容,没好气的嗔道“切,什么叫‘自己送上门’?”
秦歌笑问“怎么,这么迫不及待的来找我,是不是很想我?”
步知舞说道“我想吃萝莉宫的水果,我送你回去吧。”
“嗯,这样也好。”秦歌满目思索,很认真的说道“像我这样的美少年孤身一人回家,要是路上遇到坏姐姐怎么办?刚好有漂亮小姐姐主动来保护我,求之不得。”
步知舞寒声道“姓秦的,你知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秦歌满脸惊恐,双手抱胸,“怎么……难道你要劫色?先那啥再那啥?”
步知舞“我看你是活腻了,看打!”
“救命啊!有人劫色啊!”秦歌吓得撒腿就跑。
“别跑!”
“……”
尔后,两人同乘一狐,直接飞往萝莉宫。
……
……
萝莉宫。
在风景优美,山水如画,空气清新的山谷中。
步知舞坐在秦歌亲手设计、由莳小幽帮忙制作的摇摇椅上,用水果刀小心翼翼的削着橙子皮。
她喜欢吃橙子,但懒得用指甲去剥,怕把漂亮的指甲弄坏。
前方不远处,那片很宽阔的空地已经变成操场。
此刻小萝莉们已经下课,在花欣悦这位老师的带领下,正在操场上快乐玩耍,玩秦歌以前教她们玩的“老鹰捉小鸡”游戏,还有几个比较调皮的躲在精灵古树下打牌输杏核,还有一群在另一边玩“丢手绢”游戏。
秦歌突然十万火急的跑来,神情焦急,伸手按住步知舞的肩膀,“不好!它们来了,快跑,舞姐快跑啊!”
步知舞神情一紧,急忙站起身,“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却在这时,秦歌屁股一歪便坐到椅子上,舒服斯基的眯着眼睛,还翘着二郎腿。
步知舞这才意识到,她是被某个无耻的家伙给耍了。
秦歌其实只是想跟她抢座位,因为她一来就霸占了秦歌的座位,让秦歌没地儿坐。
她觉得秦歌这招真是够高,不过怎么就这么无耻呢?怎么就这么想揍他呢?
她藏在袖中的拳头捏得很紧,一双眼睛眯成月牙儿,微笑的看着秦歌。
她很崇拜她的师父玄玉剑仙,不管面对任何套路,都以绝对的力量来迎击,所以她决定模仿自己的偶像。
因此,她将秦歌给按在摇摇椅上毒打一顿。
“你要跟我抢座是吧?那好啊,就给我一辈子瘫在上面,永远别起来!”
“为何某些人就是死猪不怕开水烫呢?怎么打都不打不怕呢?”
“为何只要揍某些人就是有这么的快乐开心呢?”
“真是奇了怪了。”
“我这可怜的拳头。”
秦歌被揍的很惨,不过他真的很无耻。
只见他双手捂住胸口,满脸享受陶醉。
“啊……宝贝……快用力……”
步知舞果断停手,因为无耻又恶心的某人实在是让她揍不下去,便一脚将某人连同椅子踹飞。
“给我去死!”
不远处的操场上,好多小萝莉都在捂嘴偷笑,觉得男神大大真惨。
花欣悦过来扯扯步知舞的衣袖,“知舞大大,你别欺负男神大大好不好?”
“什么男神,他就是个叼丝!哼!”步知舞气鼓鼓的离去,去找那些可爱的小萝莉玩。
“……”
时间过去很久。
步知舞已经吃掉好几颗橙子,只因为秦歌说过这种叫做“橙子”的水果富含一种叫做“胶原蛋白”的东西,女孩子吃了很有好处,所以她就喜欢上这种水果。
她还跟小萝莉们一起玩过很多游戏,比如什么“瞎子摸鱼”,比如“一二三木头人”。
这都是秦歌教小萝莉们玩的,她觉得好有趣,但也感到很遗憾,因为她小时候总是病恹恹的,大多时间都躺在床上,并没有这么快乐的童年,仅有的那两年快乐时光,却也不是很快乐,因为那冷冰冰的小哥哥才不会陪她玩,只会给她喝很苦的药,唯一的快乐,或许就是偷看小哥哥练剑,她觉得小哥哥练剑时的样子好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