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为什么差一点脱口而出,话到嘴边却被潘森咽下去了。
作为一条纯血美人鱼,活了上千年,有了灵智八百年,他的骄傲和自尊不允许他做出这么卑微又低贱的姿态来。
他几乎强忍着一阵阵疼痛,维持着人鱼族的骄傲。
欢欢拒绝了他。
这本是他们之间的默契,谁也不愿意去提,也不愿意去戳破的一层膜,潘森一直在想,欢欢还小,距离欢欢懂事,还需要很多年,异火族的男女需要漫长的时间才懂得情爱,欢欢天性烂漫,无邪,自我,情爱方面的意识形态一定会很晚形成。
他有太多的时间,去攻略欢欢,哪怕是让欢欢习惯成自然,离不开他,可他没想到欢欢会成长得那么快,自从读书识字后,短短几个月的时间,他从一个懵懂无知的孩童,变成了知书达理的少年,骄矜仍是骄矜,却也开始懂得守礼。
没有人戳破的这一层暧昧关系,被他自己戳破了,且一开口就不留情的拒绝。
“本末倒置的结果,有时候会不尽人意。”
这样含蓄,却坚决的拒绝,打回了他不曾说出口的喜爱,把他心中萌芽的情苗掐断了,快很准,不留一点痕迹。
潘森想过无数种可能,这却是他面对的最难堪的一种。
他曾想过,欢欢接受他。他也知道痴想妄想,一心要光复种族的欢欢,不可能会轻易接受他。
哪怕不轻易接受,他想着欢欢念着这段时间的感情,念着他们初遇时的美好,甚至他曾经和他有过肌肤之亲,欢欢也不会拒绝他。
他很早就给欢欢传达了转变形态的想法,就是告诉欢欢,我是一条女美人鱼,欢欢就算懂得,也会假装懵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