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上电脑以后,他又低头看向写字台的抽屉,犹豫了一下,伸手就把抽屉给打开了。
抽屉里除了几本儿商业方面的书,就剩下一个磨损的有点陈旧的黑色笔记本。
叶知寒伸手把笔记本拿在手里,顺手就关上了抽屉。
他把笔记本平放在写字台上,手臂撑在桌子上,不急不缓地打开了日记本的第一页。
如同他想象的一样,第一章的空白纸张上,工工整整的黑色毛笔字儿,写着萧逸尘。
低垂着眼帘,想了想,又抬眼看向写字台上的一个笔筒,轻抿唇角,就抬手从写字台的笔筒里,拿起一管钢笔,拔下笔帽,套到钢笔的另一端,就握紧钢笔,在萧逸尘三个字的下面,轻轻滑动笔尖,又写出了萧逸尘的这三个字。
写出来,简单的做了一个对比,妈的!一看就不是一个人的字迹。
最初的那三个字,笔迹工整,一看就是那种很熟练,很随意的手法。而他写的这三个字,显然对这三个字非常陌生,而且字体也没有先前的工整?
叶知寒看着自己写完的这三个字,狠狠地皱了皱眉,眼底划过一抹疑惑。
这人再怎么失忆,也不可能连字体都不一样了吧!
这六个字放在一起,傻子都能看出来,绝对不是一个人写出来;怎么会这样?怎么可能会这样?
叶知寒胳膊肘儿撑在桌子上,双手狠狠的揉起了太阳穴,而且眉头都皱成了一团,越想越头疼,怎么想都想不通?
揉搓了好一会儿,感觉大脑的疼痛感缓解了那么一点,又低头看向了那六个字,既然想不通,看不明白,也不想在这几个字上浪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