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我陪你出去走走吧?”
这里的夜色似乎永远都会很好,月亮在天空等着星星,将风吹走,空气变得无限的轻柔,并且干净。雾在空中凝结成露,偶尔下落一滴,将最后的干燥,都变得清脆。
我唯一能做的,便是陪她出去走走。而且每次看她不高兴,或是忧郁的时候,也都只能出去走走。就像一个朋友,在你伤心或是落寞的时候,会有最贴心的问候。除此,或者什么都是不需要的。
这种束手无措式的无助,前前后后地找原因,可惜结果也是令人束手无措。更严重的甚至有想要搬起凳子砸自己脚的冲动。稍微冷静一点,终于才在街道的拐角找到一点点的答案的踪迹。就像是在水中望月雾里看花一般,模模糊糊。不小心的晃荡,淋了一身的冷汗。
谁家的孩子这么没教养,往水坑里扔石头?
小学时候老师教作文,常常说要一滴水中见太阳,于是就要求学生说话做事全要以小见大,以少见多。
现在想想,见太阳是大可不必的,我们总不能老是看见一个中国人和一个日本人在一起,就说他们互相通敌叛国吧?也不能说看见一个白人和一个黑人相互骂了一句脏口,就上升到种族问题********吧?
有时候从一滴水中,就看见自己的眼睛,或者干脆就只看见是露珠,这样会来得更加真切。往往真切会更加真实,真实才有感人的力量。
太阳自是可以不必见了,免得晃人眼睛生痛。以小见大,以少见多,偶尔却还是可以用用的。就像是在大街上看见一个小偷,根据以少见多的原则,于是我知道,这个社会远比我想象的要美好,至少这个人不可能是大盗了,那么也就是少了很多类似的大盗的存在,又根据以小见大的原则,这社会还是很公平的,否则又怎么会只是个小的偷呢?
当然了,我也可以有更加真切的想法,那小偷就是专门劫富济贫的侠士,但肯定不是英雄,也可见得,好人还是比较多。
突然觉察到,好像我陪曾宜出来过很多次,几乎每次没什么事做,都不会出来。稍微有一点事情,也不会出来,等到事情有了,又不知道怎么解决了,就出来了。
一般标准也是这样的吧,谁会无缘无故的跑出来?反正我是不想走在大街上给人看着像是被展览。被人看看也就算了,人生下来,都是供人看的,顶多也就是做了一回免费的人体模特。偏偏那些人明明是一群生物,却过着生物一样的生活,你说社会主义马路宽又阔,干嘛一个劲的往拢里挤。哎呀妈呀,脚后跟都被踩扁了。
“你看什么呢,在想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