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种,就是既要吃你喝你,没事还要蹂躏你的中间型。因其处在既非物质也非精神,既是物质也是精神的中间特殊位置,这种朋友最难处理。他们存在的责任,似是超越了前边两种,在榨干占据蹂躏你之后,非常大度不求回报的样子,这是朋友应该做的,同时还要无辜的表示,我也很无奈。
这种无奈,完全就是无赖。
但是不管是哪一种,我也没有办法,我也很无奈,谁叫他们是我朋友呢?
我正想得思绪纷飞,就要将这番理论讲出来,也好让他们明白明白,以后可以对我手下留情少剥削一点。不料旁边钻出一大堆人,现在不仅是思绪纷飞,连玻璃渣都乱飞了。看来势,是要将我的纷飞比下去。
“兄弟们,就是他!”
我看见那个白发的美女,就是头发染得挺黑的那个。
什么白头发,头发染得挺黑,乱七八糟,我自己也乱七八糟了。
场面一时陷入了混乱。徐建是我看见第一个砸啤酒瓶的人,那动作速度之快,我估计在场所有的人都会被吓到。不料人家早就将瓶子准备好,已经不用砸了。
我想想就气愤,就算打架你也要先通知一声,怎么可以我们都没准备,你们就动手呢,太不讲江湖规矩了。至少也应该让我将瓶子准备好啊。
我顺手就要去抓倒在地上的啤酒瓶,结果手刚一伸出去,被抓住了。李冰和曾宜拖着我就往外走,我还要去抓那只酒瓶,难道我不应该自卫吗?
事实证明,我是不能自卫的,想打架就更没门了。因为现在没有多余的手可以拿去用。在这种关键时刻下,女人真是麻烦。你说同样是女人,为什么李冰在这种场合就能应付自如,一切如常,曾宜却突然晕倒了呢?人之间的差别是不是也太大了点?
我怀疑刚才那些人是冲我来的,那“黑头发”的美女那句“就是他”说得很明白。
但是我记得没有得罪过人,他们为什么还要打伤我呢?我确信我刚才自卫不成,是真的受了伤。
我是有证据的,虽然没有感觉到痛,大概是痛得麻木了。手上全是血,曾宜是不是看见血,犯血晕了?她太脆弱了,我肯定是。
何况我问了一句李冰,现在我们去哪儿?
她瞪了我一眼,极不舒服的扔了一句,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