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夜晚难挨。
迷糊中我熬不住疲惫闭了眼睛,第二天仓皇从床上惊醒。
满头大汗,脸色发白。
我从床上睁开眼睛。
祝长乐站在床边,弯着腰盯着我瞧,模样专注吓了我一跳:“哟,可算是行了。赶紧起来,你的手机太吵了,吵了我一早上了。”
我愣了一下,摸索出手机,先是看了看时间。
七点三十分五分。
我面容沉静如水,接着点到那四五个未解电话里——这几个电话都是一个联系人,明珠大小姐。
“喂,你干嘛——”
祝长乐看我翻身下床,塔拉着拖鞋就往门外走去,不由喊道:“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不能在这里,我的面前说?”
我脊背一僵,勉强镇定下来。
“没有,你误会了,昨晚我有个东西落在外面客厅了,现在就去找回来。”
“什么东西,诶,喂喂喂!”
我快步出了门,把门一带,身体微微发起抖来。
又来了,又开始现实符合梦境了。
昨天入睡后我明明接到明珠的电话,然后有刚才那一段祝长乐的问话……一字一句,分毫不差。
我微微垂眸,看着地上自己的脚,白皙的脚背青筋尤其明显。
我盯了一会儿,手机响了起来。
把我吓了一跳,赶紧接电话。
“喂。”电话那头熟悉的声音传递过来,毫不掩饰她的不快,“嗯,刚醒。好,你说个地方我去找你。”
是明珠,明珠的电话。
她忙完影展的事情,身边的助理庆功宴时无意间泄露出祝长乐曾经打电话求助的事情,明珠倒也痛快,直接给了一笔丰厚的遣散费。
“我需要的是一位听我吩咐的助理,不是自作主张替我做决定的大爷。您艺高人胆大,我这里庙小容不下你。”
据说,小助理走得时候面如死灰。
想来一定非常后悔。
我挂了电话,转身就回到了房间,拿了衣服去浴室洗漱。
祝长乐正翘着二郎腿,坐在我床上,看见我回来不由问:“诶,小泥巴,咱们接下去看什么?这警局的案子也解决了,你也不用待命了。白帅哥你也不想睡了……”
脚尖吊儿郎当摆了摆:“不如咱俩出去乐呵乐呵,嗯哼?”
我顿了顿,无视她挤眉弄眼,一幅邀君赏玩的引诱模样,径直越过去:“不了,我有事要出去一下。”
祝长乐眼睛微微一动:“一大早有约会?”
我打开浴室门,没好气道:“你也知道是一大早,麻烦祝大小姐回去睡你的回笼觉。”
门一关,把一切隔绝在外。
等了一会儿,祝长乐感觉挺没意思,切了一声,提步回到了自己房间。
我心中却更加无法舒展。
她当然会离开。
就跟昨晚梦中的细节一模一样。
我面色沉重,我记得昨晚的梦境里明珠来找我也是有场景的,跟她出去也就是逛街叙旧,倒是没发生什么事情。
要避开吗?
不容我多想,手机抖了抖,点开一看是明珠的短信。
上面的文字仿佛她个人说话的语气,透着一股明媚春光——老熟人见面不用整得太隆重,简单收拾一下不吓人就可以了哈。
结尾是一个咧嘴的笑脸。
我叹了一口气,打出几个字,点击发送——遵命。
看来是逃不过了。
只能静光其变。
简单熟悉一番,我出了酒店坐上车,来到明珠约定的地点,一条热闹的商业街。
付钱下车后,就听见有喜悦的女声在后喊:“诶,小欢!”
这个声音,我转头,果然看见对街一个穿蓝紫色裙子,模样明媚出众的年轻女人。
明珠。
明珠招手:“过来吧。”
我点头,走过去还没站稳,一个高高大大的年轻男人走到她身边,那人梳着旧上海的大背头,一身复古的西装,胸前别着一只怀表,表情傲慢。
我略微有些诧异,这臭小子居然也来了。
“早,老巫婆。”叶明朗浓黑眉毛懒洋洋动了一下,打招呼道。
明珠白了他一眼:“死小子懂不懂礼貌。”
叶明朗翻了一个白眼,两姐弟虽然看似彼此嫌弃,但经过一年多的相处,感情已经比过去好了很多。
我不由觉得欣慰,明珠心底是很看中这个同父异母的小弟的,他们关系亲近了,我都替她感觉开心。
明珠欢喜地过来揽住我的手,上下打量一番。评价说:“嗯,瘦了一点。”
我微笑,又听她说:“黑了很多。”
我:“……”
“不过没关系,到时候多敷美白面膜,多在房里捂捂就白了。”明珠拉着我往步行街走:“对了,你上次给我打电话没什么急事吧?我那个白痴助理给挂了。”
“算是有急事吧,不过已经解决了。”又进警局毕竟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事情,我倒是不避讳将给明珠听,她这个人一向豁达,初闻可能会紧张担心,但了解情况后会无比镇定。
说不定会安慰我:“倒大霉后就会走好运了,你耐心等待吧。”
我余光扫了一眼后头,那双大长腿不紧不慢跟在身后。
我只是不想说给叶明朗听,这家伙嘴巴损,比起他姐有过之而不及。曾经又是我的上司,在他面前丢一点脸对我来说都是不可忍受的。
人呐,有时候就会有一些奇奇怪怪的自尊心,要面子。
“这样啊。”明珠很识趣,我不说她就绝不会追问,转而跟我说起最近工作的趣事来,一边聊着一边逛街。
十分钟后,在街头停下来。
确切说是叶明朗停了下来,这个大男人略微不耐烦地看了一下怀表,道:“你们女人逛街没完没了,你们继续,我先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