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请原告出示证据!”
法庭上只有官司,没有对人的偏见与别的东西,哪怕的下面的人在怎么谈论,法官要做的还是要按照诉讼法来进行!
君离站起身来:“这是龚梦凡的身份证件,还有这是龚梦凡这些年来在初中以及小学获得的一系列的奖状,上面盖印这初中学校的印章。”
法庭人员将之前准备好的物证拿上来。
“当然,这些都是龚梦凡在这些年来拍的照片,这些统统都能证明龚梦凡不是现在庭上的这位何洁小姐。”法庭人员将物证接着一一展示。
“我们的证人有很多,从小学到初中,全校所有的人都可以来证明,当然,要请这些证人出厂怕是咱们法庭装不下。”
俞阅认真的将君离说的每一句话都认真的记录在自己准备的小本子上面。
“所以我只是将一些证人请了上来,一会到证人的环节,请审判长将他们传进来。”
“这是龚兰在准备自杀前准备好的纸条,因为龚梦凡在学校门口遇见了黎珺瑶,她跟着她一起回家,刚好撞见龚兰自杀,于是驾车将龚兰送至医院救治,索性救治及时,龚兰才免于丧命。”
“而被告何洁则是已经在德泽高中报道上学,以龚梦凡的身份,这一点德泽高中可以证明。”
“……”一系列的证据列上来,让法官瞪大了眼睛,这是新靠上来的律师的水平吗,现在律师水平都这么高吗?
为什么给他一种可以堪比俞阅的存在的感觉?不会是他感觉错了吧?!
审判长:“被告有什么要说的吗?”
“我请求将证人请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