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后沈白意识到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所以他费周折打听到夕岚的第一志愿,在截至前一晚火速改志愿。
不知是冥冥中注定还是命运弄人。
他们大学所在地就在对方的隔壁。
没想到多年后再次见面,竟然是在医院订婚。
唉……沈白又叹气一声。
看着面前的两菜一汤,再看看门关处空荡的鞋柜,他忽然没了胃口。
囫囵扒几口,将剩菜放到冰箱,洗碗后沈白就回了房间。
浴室的门被打开,弥漫水汽的卫生间云雾缭绕,沈白随手拨弄湿漉漉的头发,赤裸着上身走出来。
沈白的房间很大,打通隔壁的客房劈出来,一半办公,一半区。
都说沈白嗜书如命,其实只有他才懂,当初洗心革面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纯属是为了不让夕岚看扁。
天知道夕岚一句:“你是笨蛋吗?就想着吃。”有多伤他的自尊心。
好吧,他承认,学习很累,尤其是逞强式的学习。
他只想做米虫,过着坐吃等死的日子。
可是。
男人的尊严不容侵犯,他必须给夕岚点颜色瞧瞧,各方面碾压她。
很遗憾,斗争多年沈白也只是占过几次上风。
沈白坐在电脑面前,专心致志准备课件,他在大学任教,目前只教大一的课程,时间安排上灵活自由。
沈白的长相是具有攻略性的冷硬,不像人民教师,虽然他不近视,但戴眼镜刚好遮住这份劣势。
劈里啪啦敲了一个小时的键盘,沈白摘下眼镜,抬手揉了揉疲惫的眼睛,看了眼时间。
晚上十一点。
也不知道夕岚回来了没有?大晚上的还去约会。
想到这沈白愣住几秒,摇头失笑。
看来是忙活傻了。
即便夕岚是他名义上的妻子,他也无权要求管束对方的生活,更何况他们除了红本本的关联外。
哪有立场啊。
沈白真起身从书架拿起快要积灰的《呼啸山庄》,这本书在他读研那会,导师强烈安利,列入必读书目。
而沈白有个优点,特能扯,嘴皮子好。
只看过简介和别人的论文,等到导师校验就蒙混过关,东一句西一句,扯到他的主场。
无怪乎导师被沈白误导。
沈白的研究方向是明清文学,四大名著能清晰指出篇章人物页码,更对《金瓶梅》有独特的见解,对先秦文学也有研究
典型的香饽饽,惹得同专业的导师当面挖墙脚。
沈白的导师哪里还有时间检查作业,赶紧把人带走。
没几分钟,沈白啪一下合上书本,倏尔站起来,来到客厅。
半个小时后,夕岚回来了。
一走近就闻到淡淡的果酒味,沈白不由惊讶,
咋眼一看,夕岚温婉安静的模样就不像是晚归喝酒的女孩子。
古人诚不欺我,人不可貌相啊!
夕岚有些惊讶,虽没有和沈白近距离生活过,在上学期间也听闻过沈白的作息很规律。
早睡早起,我辈之楷模。
有生之年瞧见沈白熬夜,被灌几杯也就不算什么事儿。
“还没睡?”夕岚边脱鞋子边问。
她的声音一如概往的冷淡,仿佛在询问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合租室友,不知为何沈白心底有点失落。
他把奇异的感觉归纳为没睡好,脑子抽了。
“喝水。”
“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