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快黑了,庄严仍旧在靶场上。
下午的训练结束之后,所有人多累趴了,早回了排房里抓紧时间休息,因为晚上还有夜训。
出枪训练是一种极其枯燥的训练。
一个人反复无数次像傻子一样站在那里反复出枪、手枪、再出枪、再收枪……
看起来就像个设定好程序的机器人一样。
不过庄严倒是觉得没什么问题。
士兵在战场上本身就是一台杀人机器,目的就是最大限度杀伤敌人,保存自己。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
庄严已经完全沉浸在这种枯燥的联系中。
韩自诩曾经对庄严说过,你很有天分,但是你得爱上这行,你才会做到最好。
天赋只是一个上天的恩赐,能不能利用好就看自己。
如果你自己不热爱狙击这行,不爱上特种兵这个职业,你就没法做到极致,充其量就是个混日子的。
混日子?
这三字庄严太熟悉了。
入伍会儿,他老想着这三个字。
不过现在估计他自己都把这三个字忘了。
他喜欢这种生活。
他喜欢那支85式狙击枪,虽然在性能上它并非最优秀的。
他喜欢扣动扳机的一刹那,从枪管和枪膛里溢出的硝烟味,还有子弹击中靶心带来的爽感。
他喜欢用闪电一样的速度将92式手枪抽出来,使用各种姿势朝目标射击,让枪声响起如同弹奏一首欢快的乐章。
他喜欢超越自己——从100米精度射到600米远距离狙击,从打头靶到打弹壳,看着自己的成绩和射击能力一步步上涨。
人就是要有这种斗心。
和天斗,和地斗,和自己斗,和别人斗。
从一次次的集训和一次次的比武中胜出,用实打实的成绩来证实自己的价值。
当兵不仅仅是穿一身军装,还要让这身军装成为最耀眼的骄傲。
“庄严,你疯了啊!?”
苏卉开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
庄严停下来,收起枪,转头朝身后看。
严肃也在。
“还有30分钟开饭了,你不回去休息下?晚上还有体能夜训!”
庄严脱下奔尼帽,擦了把脸上的汗水,从兜里取出表秒,递向苏卉开:“你来得正好,我自己没法给自己卡表,你帮我卡卡表,看看我从拔枪到击发一共用时多少,看看有没有进步。”
苏卉开对严肃说:“你看,没救了。”
严肃从庄严手里接过表,苏卉开一把抢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