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但晚餐吃到一半的时候,有人说韩自诩喝醉了。
他站到了饭堂的桌子上,不是举着啤酒瓶,而是举着装满了啤酒的那种部队特有的大饭盆。
部队吃饭的碗都不叫碗,他们管这叫叫盆。
地方叫饭碗,部队叫饭盆,因为这玩意拿去装猪食喂猪都可以,足够大。
那天晚上,韩自诩的情绪从未有过的如此高涨。
“‘猎人’分队的队员们!”
“到!”所有人唰地从自己的位置上站了起来。
“举起你们的饭盆,装上酒!”
“早就装好了!”大家七嘴八舌地回答。
韩自诩看着所有人,目光从左扫到右,再从右扫到左,扫过每一个人。
他的步子有些踉跄,站在那铁制蒙着铝皮的长条方桌上转了一圈。
整个饭堂里静悄悄的。
章志昂不止一次想上去将韩自诩拉下来。
作为整个分队的首脑,也许韩自诩应该更加稳重一些。
但是,不知道出于什么缘故,这个八年老兵没有上前阻止自己的队长。
因为,他看到韩自诩的眼角有些亮晶晶的东西在闪烁。
正当所有人都以为韩阎王会有长篇大论的发表时,这个众人瞩目的队长却忽然举了举手里那只装满啤酒的饭盆,里面的啤酒溢出了一点点。
“我以你们为豪!”
然后一仰头,将整个饭盆的啤酒喝干,之后亮出碗底给所有人看。
“我酒量好,干了,你们,随意!”
队长带头喝了,大家当然得喝。
几乎所有人毫不犹豫地将啤酒灌进了肚子里。
“队长!给我们唱一首歌!”
庄严借着酒,壮了胆,怂恿韩自诩表演。
这将近一年的训练里,庄严每每都被韩自诩罚得跟狗似的。
现在,还有一个礼拜就要去总部,去燕郊的某个基地里参加全军预选。
这一去,如果成了,那就是两年。
如果不成,也是大半年。
他竟然在一瞬间有那么一丝后悔。
后悔自己为什么去参选。
而且居然入选了。
他忽然发现,自己对韩自诩——这个被他背地里叫做“韩阎王”的队长有着说不出的依恋。
不光是韩自诩。
还有章志昂这个老兵,还有闫冠军。
闫冠军落选了。
没错,班长落选,士兵选上了。
在部队里,这并不是什么新鲜事。
人有失手,马有失蹄。
很多人都在倒数第二个项目——200米特种障碍上失误。
这个障碍平时训练甚至不计算时间,只要你完成就可以,可见其障碍的翻阅难度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