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分分羹。”
傅逸寻叹气,“只是苦了那里的民众,巴西黑帮很多,许多贫民窟的居民四舍五入就是他们圈养的肥羊,整天被薅羊毛度日已经算是很惨了。”
瑞奇,“我都没发现你现在居然变得这么有爱心。”
“人总是会变的。”傅逸寻看着他,随后又道,“哦,还有件事要通知你们,下个月我要办婚礼了。”
众人:?
办婚礼?你办什么婚礼?
从来没听说过你有女朋友啊!
瑞奇瞪大了眼,“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我从来不拿终身大事开玩笑的。”傅逸寻淡定道,“女朋友是在巴西遇到的,改天介绍你们认识。”
莫斯越扬眉,“西方美人?”
傅逸寻否决,“东方,她也是C国的。之前在中东做过战地记者。后来有任务被派去巴西正好遇上了我…总之开头很狗血,过程很意外,结局很美满。”
听了他的总结,顾尚衡也道,“很少有女性会选择去做战地记者。”
这是一个很了不起,也很勇敢的职业。
傅逸寻轻笑,面色变得柔和,“是的,她很勇敢。之前还救了我。”
“所以你就以身相许了?”瑞奇八卦的看着他,“还是因为她救过你,你对她产生了好奇?”
傅逸寻笑而不语,见他沉默,瑞奇更加好奇,“这么喜欢保持神秘?”
“不是,我只是想起了一些事。你要想听故事,改天再详细说给你们听啊。”
“那名字呢,我要是不知道,以后就不喊嫂子了。”瑞奇也忍不住调侃他。傅逸寻斜了他一眼,“喊还是要喊的,阿奇,辈分小就得认。”
瑞奇,“那我嫂子叫什么?”
“阮新月。”傅逸寻说完,瑞奇摸了摸下巴,“阮家…好像在C城没听说过。”
傅逸寻,“她是出身很普通的女孩。”
“你爸妈那边没问题?”莫斯越也看向他,这一辈除了他们几个对自己婚姻比较有话语权的人外,其他很多人从出生开始日后的婚姻就被包办了。
傅逸寻点头,“我这次能活着回来,我家的长辈都觉得是祖上烧了高香…虽然这么说有些夸张,但是我爸妈都非常喜欢她。”
阮新月是著名报社的外派战地记者,傅家一门子满门忠烈的,挑媳妇反而不是很喜欢那些出身特别高贵的,老一辈更欣赏有个性,有事业,有骨气的女性。
顾暮白微笑,“恭喜。”
“你们认识多久了?”顾尚衡挑眉。
傅逸寻,“准确的说是认识一年,谈了半年。我是一个比较心急的人,这样的老婆不早点娶回家,我下半辈子肯定会后悔死。”
他曾经在鬼门关徘徊过,那时候能不能撑下来就是转念之间的事。而支撑他的信念,就是阮新月和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