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谁知妖孽心(1 / 2)

叶在夕的眼看向池中央,那里倒影出了江夏初的影子。

为什么选择她?其实这个答案叶在夕很明确,却不能说,不能。因为如果他回答:是因为你害死了我最珍惜的亲人。如果说出来了,后果呢?叶在夕没有要求做这样的假设。所以他撒谎,很自然地撒谎:“因为我未卜先知,知道你有一天会火。”

是啊,他是戏子,他可以演出任何可能的,迷惑所有人,包括他自己。

江夏初没有看见叶在夕闪躲的眼里隐隐的繁乱,她只是笑笑:“我还以为你会说,看我可怜呢。”

叶在夕点头,附和:“确实,你那时还真可怜。”

三年前,他们第一次见面。

那时江夏初瘦瘦小小的,

那时江夏初捧着一摞曲子四处碰壁,

那时江夏初挺着直直的背脊穿梭在人海。

那时江夏初不认识红极一时的叶在夕,一首曲子卖给了他,以八十块的价格。

三年了,江夏初的曲子随便一首便是五位数字。可是叶在夕最喜欢那首八十块的曲子。

这么久了,他们相识以来。

其实叶在夕是健忘的,却独独记得清楚有关江夏初的事。他独自低了头,藏着自己无法坦然的心事。

低头,叶在夕看到了江夏初的手,一片狰狞的伤口。

“手,怎么受伤了。”叶在夕执起江夏初的手,小心翼翼地细细查看。

“没事。”江夏初抽回手,只是淡淡地拧眉。

“没事?这叫没事?”叶在夕将江夏初的手心翻过来,言语了有些生气,闷闷的。

没事?灯光下,江夏初的右手一片狰狞,血迹斑斑的伤口翻着皮肉,沙土还黏连血肉结痂了。如果这样还叫没事,那她嘴里什么才叫有事?

叶在夕有点气闷,这个女人,总是这样,不知道爱惜自己,不知道保护自己,明明痛得要死还强颜欢笑地说没事。这个女人到底是多能忍啊。叶在夕有带手绢的习惯,他不是绅士,也不屑装绅士,只是某个不知爱护自己女人总是将自己弄伤,他才有了这个习惯。

叶在夕拿出手绢,帮江夏初包扎,居然还该死的熟练,他还真是找虐,做这种事还如此得心应手。

“你这女人,真不会疼自己,你看别的女人都是白嫩的手,看你,都成什么样子了。”叶在夕怒斥,语气很不好,也知道跟谁置气。眼神里流淌了若有若无的心疼,他隐藏得很好,甚至骗过了他自己。

“白嫩的手?你说林倾妍?我哪能跟她比。”

“你怎么不能跟她比?”

“我是拿笔杆的,她是拿麦克风的。”

“没本事的女人,还好意思贬低自己。”叶在夕绑好了手绢,打结,见到女人皱起的眉,打结的时候,手下轻了许多,嘴里却不饶人,“现在知道疼了,早干什么去了?到底怎么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