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7章 玩笑拉(1 / 2)

所谓工作应酬,就是指你工作后,不管应不应,都必须发愁的一种社交活动,也称“工作应愁”。

这不是忆莎第一次参与工作应酬,自然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好在,学校的应酬跟商业上的应酬还是有些区别的。

学校里的领导,基本都是学者,学者好高雅,喜学术,不会搞商人市侩那一套,即使吃饭的时候,也不会显得太俗气,说些哪里的女人性感水灵,哪里的女人风骚入骨,哪些钱好赚之类低俗的话。

学者就桌上,说的都会是些关于学生的教育问题,安全问题,食宿问题,又或者是关于国家未来的发展问题,以及各种忧国忧民的思维,以表现自己的高风亮节,还会于说话中,穿插些名人名言,每说几句,就说下自己出国时的见闻,又或者自己跟某某名人之间的商谈,用以抬高自己的身份,体现自己丰富的见识,广博的学历,以及高风的谈吐。

虽然忆莎觉得这些人,恨不得大谈风花雪月,说些哪的女人胸挺,哪的女人屁股翘,但表面上还是一个个正人君子的模样,毕竟现在有世俗,有舆论压力了,不像古时候,才子逛青楼还要受人称赞,甚至流传为佳话。

那搁现在是要严打的,所以每个人都表现出一副道貌俨然的模样。

忆莎一边胡思乱想着,一边微笑着陪着几位领导喝酒。

心中默默的数了句“32”。

这指的是某位教育部下来的领导,偷瞄她脸,或者胸部的次数。

而另外一位还是“26”。

忆莎都数着呢。

但她知道对方不敢做什么,无非就是看看。

之所以要数,一是无聊,反正坐着也没事做,二则是这可以当成回去跟夏新调情,炫耀的资本,证明下自己的魅力万千,风华绝代,连这些一心只知道仕途跟老僧差不多的老领导都坐不住了,一直在悄悄偷看,蠢蠢欲动呢。

忆莎对此是有些得意的。

以前的话,她会装作没看到,也早就习惯了,但现在,就觉得挺有趣。

这想法让忆莎一下顿住了。

“等等……”

忆莎无视几个领导之间的客气,优雅的端着小酒杯凑过性感粉嫩的红唇,轻轻碰了下透明的玻璃杯,心中补上了句,“33,27”。

“我为什么要去跟他炫耀啊?这很奇怪啊。”

忆莎从来就不是缺乏自信的女生,她对自己很有自信。

至于她的魅力,连亚当当时都想娶她为妻,让她做王后,这就可想而知了,她根本不想证明什么。

忆莎是个很理性的女人,当自己身上出现什么情况之后,她马上会去分析自己为什么会这么想,为什么这么做。

她理性,且聪明。

马上就懂了,一方面是为了跟夏新调情,但更多的,其实是一种来源各界的压力。

是的,在夏新身边压力有点大。

倒不是夏新给她的压力,而是来自那些讨厌的女人的无形压力。

就不说夏新两个随从,影儿,玄蜂都是一等一的美女,还有那个夏婠婠,虽然忆莎很讨厌她,但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个国色天香,令无数人倾倒的女人,完美的外表,无与伦比的头脑,优雅的谈吐,端庄的行为,几乎万项全能的能力,广博的见闻,都对她形成了巨大的压力。

还有那风华绝代的女王洛水仙,忆莎早就猜到会这样剪不断理还乱了,一开始她就从洛水仙身上看出了苗头,夏新也许像杯普通的温水,初喝没感觉,但等你喝久了,习惯了,你就离不开了,再加上洛水仙那种直白而大胆的性格,绝对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

还有那什么乱七八糟,令人头痛的前女友,初恋……

而自己呢,自己有什么?有的只是比夏新大的那5岁,虽说女大三抱金砖,但大5岁,就有点大了。

当然,夏新的表现很好,从来不会让她担忧,焦虑,让她有任何不快,也表现出了一定的对她的迷恋,这让忆莎很满足。

可她心中还是压力重重。

真是个冤家!

怎么就摊上这么个造孽的冤家呢。

唉!

想到这,忆莎忍不住在心中轻叹口气,这都是命啊,如果当初自己不跑回国,也就不会来江南,不来江南,就不会教书,不教书就不会遇到……

在她于心中无聊吐槽的时候,酒席也到尾声了。

万事都很顺利,除了最后坐在她身旁的那位来考察的肥嘟嘟的领导,装模作样的把手搭在她的大腿上占她便宜,借故问她,“说起来,忆老师哪里毕业的”,然后被忆莎一把推掉手之外,倒也没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