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做事都要知道进退,尤其是可以看得见的利益送到门前的时候,更是要学会选择。
吴一芬无疑就是一个很会选择的成功的女人,因为她稍稍的回想了一下某人的才华还有具备的外在条件,就立刻再次退而求其次的说道:“小唐,你愿不愿意把你的第一张唱片的东南亚发行权交给我们福茂?”
没错,她现在都不求所谓的独家签约制作发行权了,只是单纯的想要得到东南亚地区的独家发行销售权利而已。
因为张韶晗的第三专辑的大陆的发行,她们福茂唱片还是和别的大陆唱片公司联手策划的呢!太执着追求全约除了名气更大一点,分成更多一点之外,其实也没有太大的作用。倒不如好好利用一下注定会爆红的某人的东南亚的唱片代理发行权,狠狠的借着他的东风火热一把,然后在圈内出名的同时,也可以顺势再“引诱”到几个优秀的菜鸟加盟公司。
这,才是吴一芬的最终的打算。
没错,做为一家唱 片公司的高层总监,吴一芬当然会追求利益最大化了,既然不可能再得到面前这个年轻人的全约,那么只要能够分到一杯羹,其实就已经很不错了。
而且,她深信,一连拒绝了自己好几次的某人多半会答应下来。因为这是一种谈判哪怕心理学。屡次拒绝别人,是光明正大的做出的最好的选择,但是这个拒绝者依旧会心生一点愧疚感,觉得自己好像太过分了似的。
所以,谈判的时候就像追求女孩子一样,照样要锲而不舍绝不认输,这一次没成功被拒绝了,那么立刻再来,就算这一次还是被拒绝,依旧不要紧,还是继续努力……于是,很多不可能达成,甚至大家都觉得不可能成功的合作,就这么成功了。
果然,吴一芬这一下的要求立刻让某人为难了,他皱着眉头道:“我虽然从来没有签过合约,但是我也知道,好像歌手只能签约一家唱片公司吧?”
“不是的,你说的那是安吉拉这种签下了规定时限内,出品多少张唱片的那种合约方式。”
吴一芬心下大喜的同时,立即开口解释道:“但是这种合约一般都是面对新人的,你看天王天后,他们很多时候都是和某一家唱片公司签一张制作发行的合约,并且这种合约甚至还有选择性,比如我们福茂的主要发行渠道是在东南亚,大陆地区暂时还没有广泛的合作渠道,所以,假设我们和刘德化签约了一张唱片的制作发行合约,那么我们就会在合约中标注上,本公司负责制作生产,但是仅仅只负责港澳台以及东南亚地区的发行销售,其他地区如欧美、大陆、日韩等地区都会由刘德化自己的经纪人搞定,并且他们也乐得如此,毕竟这才是利益最大化嘛!”
“还有这种方式?”潇洒哥和高严两个家伙都不由大是吃惊,异口同声的问道“那你们愿意吗?”
那可是刘德化的专辑啊,注定很有利润的,你们赚不了大头啊?
“没办法,谁叫人家牌子大,从来不缺虎视眈眈等着他点头的唱片公司呢?”吴一芬笑的有点苦涩,废话,要是福茂是国际四大唱片公司,比如时代华纳、环球还有索尼那种巨无霸,人家多傻才会给出这种条件啊?
“呵呵,那小唐岂不是天王级待遇了?”高严忽然笑着说道:“还没正式签约出道就获得了这种超级待遇,小唐你是要逆天啊?”
潇洒哥无语,他虽然很高兴可以得到这种待遇,但是,如果可以的话,他宁愿直接签到一家大牌的唱片公司去,然后只管唱歌,什么都不用去理会。那多简单和省事啊?
“没错,小唐确实当得上这种待遇。”吴一芬很直白的说道:“我们的签约方式很简单,只要小唐保证,他会在发布新专辑期间,听从我们的安排,在呆湾和东南亚地区大量的参与各种影响力比较大的综艺节目、电台广播,然后积极热情的参加各项签售会、宣传会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