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心,不由己(1 / 2)

哲林出院后,连着的几天刚好是元旦前夕。

年底了事情比较多,加上各个单位赶着放假都忙着加班加点。

作为记者的林夏和总裁特助的程骁一样也忙的焦头烂额,也就没时间去看哲林。

只能每天抽空给傅岚烟或者雷曜打通电话,问问哲林的恢复情况以及岚烟的妊娠反应是否有所好转。

今年元旦前的两天正好是周末,于是,各单位从三十号开始放假,一直放到三号。

二十九号下午,林夏把最后一篇稿件连同年底工作总结一并交给上司,终于算是喘了一口气。

记者的生活比较随性,不像一般的上班族那样,只要事情做完了,时间自由支配,不用等到规定的时间下班。

想着有好几天没去看干儿子和烟烟了,她匆匆收拾完东西就离开了电视台。

未来有五天的假,她已经想好了。

今天先去看烟烟他们一家,明天睡到自然醒,然后开车回去看母亲。

有阵子没见母亲了,很想念她。

驱车离开电视台没多久,林夏拨了通电话给程骁。

既然在谈恋爱,不管是真是假,戏份都要做足。

接到林夏电话的时候,程骁正忙里偷闲的端着杯子来到茶水间里准备冲杯咖啡提提神。

一看是她的号码,他当即就兴奋的剑眉斜飞。

把一包速溶粉咖啡粉倒入杯子里,程骁一边接水,一边腾出一只手来接电话,整个人都显得精神抖擞的,“怎么,想我了?”

“滚,谁想你,要不要脸!”单手拨动着方向盘,林夏没好气的一句吼过去。

失落的摇摇头,程骁暗暗的叹了一口气。

这女人,就不能温柔点么?

看看人家岚烟,多女人,她怎么就……

哎,算了,谁让他犯贱,就好这一口。

短暂的沉默之后,程骁不气馁的笑道,“你现在在干嘛?”

“车上,我放假了,你呢?”他刚刚那声叹息分毫不差的落入了她的耳朵里,林夏黛眉微挑,眼里透着得意。

很好,这男人真是对她越来越上心了。

故意刺激他一下,就失落成那样,正是她要的效果。

“我还没,手上还有个工作计划赶完应该差不多了。”关掉饮水机的水阀,程骁端起咖啡往办公室的方向走。

抿了抿唇,林夏犹豫的说道,“有几天没去看烟烟和哲林了,要不一会儿你下班了,咱们一起过去?”

“好啊。”难得她主动安排活动,程骁欣喜若狂,“你过来找我,还是?”

“你应该没那么快吧?”林夏挑眉。

“估计还要个把小时,五点半应该能好。”穿梭在回办公室的走廊里,程骁愉悦的抿了一口咖啡。

“那我先去商场逛逛好了,马上就是元旦了,我想给哲林买点礼物。他刚做完手术,又不能乱吃零食,马上就过节了,也不知道买什么好,我去看看有没有什么新的玩具和好看的童装。”林夏漫不经心的笑道。

“这个主意不错。你尽管挑,自己有什么喜欢的东西,比如衣服鞋子包包之类的,尽管买,回头我报销。”程骁欣然点头,忽然很喜欢这样跟她闲话家常。

廖晴姿捧着一个文件夹从一个主管的办公室里走出来,刚一出拐角,就看见程骁端着一杯咖啡举着电话笑得山花烂漫的从她旁边经过。

不知道是他接电话接的太专注,还是怎样,他居然没看见她,气得她脸红脖子粗。

看他那一脸满面春风的样子就知道通话的绝对是个女的,廖晴姿想打人的冲动都有了。

难怪她近来下班的时候一直想约他一起吃饭,他总是推三阻四的,合着是有情况。

盯着程骁的背景发呆,廖晴姿攥紧手里的文件,狭长的杏眸里暗涛汹涌。

该死的,是哪个不要脸的骚|货居然敢觊觎她的男人,她一定要派人去查清楚,给那个女的一点颜色瞧瞧!

咬咬唇,廖晴姿方才勾着一脸狂狷的准备回办公室。

她和程骁的办公室距离不远,是同一方向,所以她回办公室的时候要经过程骁的。

端着咖啡走进自己的办公室,程骁叮嘱电话里的林夏,“对了,夏夏,别忘了给岚烟买点补品,她那么瘦,现在又怀着孩子,得多补充点营养才是。水果什么的,也多买点。再者,也给何姨和傅叔买点礼物,马上要过节了,我们空着手去不像话。”

“嗯,好知道。”林夏点头,暗叹他还蛮细心的,“我一会儿就给烟烟打电话,晚上我们就去他们家吃饭吧,我觉得人多热闹,待会儿去我顺便也去超市买点菜。反正你等我电话吧,我逛完了过来找你。”

“好,那你慢慢逛,不着急,我先忙了。”程骁点头。

“嗯,待会儿见。”林夏利落的收了线。

盯着手里已经黑屏的手机笑了笑,程骁端着咖啡回到办公桌前。

门外,贴墙而站的廖晴姿将他最后的那一句话听得一清二楚,当即就被气得眼底能喷出火来。

好你个程骁,居然敢背着我交女朋友!

等等,他刚刚好像是让那个女的给傅岚烟买补品,说什么她怀着孩子。

难道傅岚烟那个贱人又怀孕了,不是吧?

不过,程骁这个人从不撒谎,既然他说傅岚烟怀孕了,那就一定是真的,何况他也不知道她在外面偷听。

很好,机会来了。

想必,温若漪知道这个消息应该不会淡定吧。

强制性的压下心底的怒气,廖晴姿得意的歪了歪嘴,转身回了自己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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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里,林夏挎着包拧着几袋子刚给哲林挑选的玩具和童装漫不经心的逛着。

今年的冬天特别冷,她想给母亲买一件高档一点保暖一点的羽绒服。

看了几家店感觉都不太合适,母亲不喜欢太花哨的款式。

扫兴的从一家店里出来,林夏提着东西继续逛。

途径一家品牌男装店面,看见橱窗里模特身上那件军绿色的男士棉服特别帅气,她忍不住顿下步伐,往前走开几步,隔着橱窗仔细的打量起来。

不知道怎么回事,看见那件衣服的第一眼,她就在想,程骁穿上一定很好看。

他那个人虽然没有雷曜那么扎眼,但是其实也不差的,只是不太爱修饰自己,比较低调。

一八二的个子只比雷曜矮一点点,也不错了。

皮肤很白,五官很俊秀,每次接吻的时候,近距离观察,她才知道这个男人比她想象的要迷人很多。

雷曜是个当过总裁的人,穿衣服什么的有品位很挑剔这很正常。

但是程骁不一样,他的衣服感觉上不是很多,虽说也都是牌子,但并不是什么最时尚的款式。额旦和放。

说句不好听的,他那个人平日里看起来有点老态龙钟的感觉。

其实他要好好拾掇拾掇,绝对不比雷曜差。

每次买东西,他关注的不是好不好看,而是质量如何。

就好比上次陪她买包包,他就材质都跟人导购小姐问了半天,说什么经不经用啊,拉链结不结实啊,当时她想装作不认识他的心都有了。

这男人,要不要这样,他怎么也是堂堂蒋氏集团老总的继子,不是应该很有钱么?

在林夏提着东西捧着手心盯着橱窗发呆的一刻,店里走出来一位笑意盈盈的导购小姐,上来跟她行了个,看她穿着时髦,很有钱的样子,关键还对那衣服很感兴趣,她便开始趁机游说,“小姐,您进去看嘛,这件可是我们店里刚到的新款,今年最流行这种貉子毛的棉服了,您长得这么漂亮,想来您的男朋友肯定也别帅,要不您给他买一件吧?”

思绪被导购小姐的甜言蜜语拉回来,林夏抿唇冲她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