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零七章:冤有头债有主(1 / 2)

傍晚时分,天色已经黯淡,海面上升腾起一层薄雾,而这时候,沈傲抚着船舷,看到越来越近的海岸,身后的校尉正在禀告:“殿下,锦州的金军已经肃清了,先是用火炮轰了一阵,金军妄图退回锦州固守,先锋水师登陆上去,趁他们立足未稳,攻入城中,现在杨指挥还在调度游骑四处追击,看看有没有漏网之鱼。”

沈傲呵呵一笑,虽说锦州的金军并不强大,可是旗开得胜当然是一件可喜的事,于是含笑道:“告诉杨过,一寸寸地搜过去,一个金人都不要放过,把人放出去,难免会走漏消息。”

校尉却是自信满满地道:“虽说也有一些溃逃的金兵,清点了一下,大致在百人左右,不过都逃得分散,不过这里不比大漠,尤其是这中京道,到处都是辽国的散兵游勇,辽军对付金军铁骑或许力不从心,可是要对付这些溃兵却是易如反掌,再者说这些金人言语不通,并不熟识地形,一到了荒郊野岭,又饥又饿之下还想活吗?”

沈傲颌首点头,金人是外来者,且因为战略过于大胆,还未来得及消化中京道就直接进军祁津府,这样做固然能速战速决,集中力量一举消灭辽国,可是女真的兵源本就稀少,集中力量之后,占领区域几乎处于真空状态,这就给了各地苟延残喘的辽军休整和站稳脚跟的时间,根据散落在各地的锦衣卫奏报,只这中京道,除了一些重要的城镇,其实还有不少县城、集镇都控制在辽军手里,更何况常年的战争造就的大量流民不得不结伙占据山头,可以说,在这里单规模超过千人的山贼就有上百伙之多。这些武装,无一例外都与金人有着血海深仇。金人的溃兵不熟地形,又是势单力薄,就算是让他们逃出去,多半也绝不可能将消息送出去,只怕还未走出五十里,就已经被人打死了。

“落井下石果然是一件很喜闻乐见的事。”沈傲心里直乐,乱七八糟地想了一会,便有校尉放下了沙船去,请沈傲上沙船登岸。沈傲带着周恒,两个人一齐在船舷处进了一个竹篮筐子,从旗舰上一直吊下沙船,这沙船上早有十几个划桨的校尉,待沈傲停稳,便滑动划桨,飞速朝海滩过去。

海滩那边,已经清理出了一条道路,以周处、杨过为首的武官带着一队亲卫在海滩久候,待沈傲乘坐的沙船冲上沙滩,周处便笑呵呵地迎过来,高声叫道:“殿下且慢!”

沈傲不明就里,一只要迈出船来的脚霎时停住。恰在这时候,却见几个校尉带来了红绸,在沙地上铺了一条路来,众人才一起笑嘻嘻地道:“请殿下登岸。”

沈傲看到铺在沙地里的红布,心知这风俗叫踏红,在大宋这时候颇为流行,颇有点接风洗尘的意思,他心里不禁邪恶地想,接风洗尘,那些从大牢里出来的刺配囚徒说不准也是要踏红的,呸呸呸……不厚道啊不厚道。

待沈傲靴子落地,身边的军官、校尉都郑重起来,杨过正色道:“我大宋百年来,殿下是第一个以主帅的身份踏入幽云的亲王,今时今曰的这一刻必然会被后世铭记。”

沈傲心情也澎湃起来,第一个以胜利者的姿态踏上这片对大宋来说久违了的沃土,这样的感觉确实不错,他很想提笔亲书沈傲在此一游几个字以作纪念,可是随即,便打消了这念头,太恶俗了,这种劣根姓岂能将它们发扬光大?就是要题词,也该题沈大才子落脚于此才是。

有人给沈傲牵了马,沈傲翻身上去,带着一大队的亲卫,从海滩放马过去,这一路到处都可以看到乌漆的火药痕迹,到处都是来不及清理的死尸碎肉,炮轰之后的惨状一览无余,方圆数里之内,连土地都凝成了黑红色,令人作呕。

“这就是火炮的威力。”沈傲突然觉得自己的心里有点小小的变态,为什么看到这样的人间地狱,反而感觉有些惬意?因此故意放慢了马速,看到这一片焦黑深红的土地,颇觉得赏心悦目。

锦州城其实只剩下了断壁,连城门都不必用了,那朝向港口的方向早就坍塌了一个极大的口子,沈傲直接从这里打马入城,一路过去,到了外城的时候,已经可以看到不少的校尉开始张贴安民告示,这外城之中,不管是汉人还是契丹奴隶,起先还有些害怕,等发现宋军秋毫不犯,于是便像炸开了锅一样。

其实人就是这般,凡事有了对比,才会生出喜怒哀乐,从前女真人在的时候,穷凶极恶到了极点,说得难听一些,就是想做奴隶也未必可得,现在的宋军就算再坏,能坏的过女真人?再加上幽云十六州里,毕竟还是汉人占了多数,如今王师北伐,秋毫无犯,自然是欢天喜地。

不少人从屋舍中出来拿了吃食来犒劳军士,水兵们想接,可是看到那街头巷尾出现的军法司校尉,立即就打消了主意。

外城热热闹闹,可是到了内城,却是一片的哀鸿,两千的配军已经悉数缴械,这些人多是大漠的部族,女真人征服他们之后,便裹挟着他们过来,这些人作战未必不英勇,可是看到金军大溃,士气便一下子跌落到谷底,只有纷纷投降,而如今已经全部押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