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纵累得眼皮打架,迷迷糊糊就答应了,等他醒来后,自己连同行李都被搬到了安城。故纵刚好在安城有法医任务,想了想,就暂时住在于东辰家里。
一住就是半年。
故纵听妈妈说过,爱情相处久了,任何白玫瑰和红玫瑰都会变成白米饭和蚊子血。现在想想,的确如此。
两人同居日子,并不是童话描述的那般美好。
于东辰喜欢抽烟、喜欢喝酒、喜欢跑出去和一帮大老爷们应酬、喜欢去深夜酒吧蹦迪。故纵则是一天天泡在安城法医解剖室,生活三点一线,和于东辰精彩纷呈的日子比起来,他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小人物。
两个人从无话不谈亲密无间,渐渐变得疏远又迷离...
就像陌生人一样。
于柒柒一直安慰故纵,说老哥就是喜欢玩儿,等收了心就好。
故纵摇头,他觉得可能是自己不太好,如果自己再活泼一点、自信一点、不那么自卑,大概就能在第三者出现前,留住于东辰的心。
故纵从小就自卑,所以情绪比谁都要敏感。
他敏感地察觉到,于东辰对自己的疏离和厌倦,大概是舍不得在KPL上的灿烂记忆,所以于东辰把他给留在身边。
两个人相处久了,彼此都能看清楚对方,一举一动都知道对方的心思。‘
比如晚上故纵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过去亲了他一口,抱住他的腰。往日的于东辰一定会像一条狼狗似扑过来,但是于东辰没有,甚至还退后了几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