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炼了一整晚,第二天闹钟一响明歌就起床了,掀开被子看了看自己某处的帐篷,她很是蛋疼的忽视了,以最快的速度去卫生间里洗漱冲澡完毕,宿舍里的其他三人都还在睡觉,闹钟又一次的响了起来。
明歌下铺的严戚揉了揉眼睛伸了个懒腰,见明歌正在柜子里取衣服,他坐起身问,“洛歌,你怎么起的这么早?”
明歌瞟了他眼立刻就扭头,这家伙上身什么都没穿,下身只有个四角内裤,他是学校的校草,身材好自是不用说,但明歌有了宿主的记忆,怎么看都觉得这男人起身故意把被子搭在一条腿上,露出另一条修长的且还肌肉结实的大腿,一扫眼还能看到他腰腹下的高高搭起的帐篷,这家伙分明就是在撩她。
明歌穿了校服头也不回的答,“我想出去跑步。”
“刚好我也要去,咱们一起。”
明歌:……
她想了想,“我已经洗漱完毕了,你还得一会呢吧,我先去操场跑,你一会在那找我就行。”
“三五分钟的事而已。”严戚起床利索的穿了衣服,“一起走。”
不等明歌抗议,他继续又说,“我昨天晚上都舍命陪你出去喝酒了,你连等我一下都不愿意?”
好吧,明歌没话可说了。
等了这家伙三分钟,他已经收拾完毕走到明歌面前去揽明歌的肩膀,“走吧!”
明歌一侧身似无意的躲开他的手,然后快步朝外走去。
落在明歌身后的严戚怅然的望着明歌的背影,他目光从明歌的肩膀划过,最终落在了明歌的屁/股处,眼中的目光黯了黯,随即也快步的跟上明歌,“怎么今天突然想要跑步了?这是要化悲愤为动力?”
“嗯!”明歌说,“那个女孩喜欢你不喜欢我,估计是因为我学习没你好身材没你好的缘故,从今天开始我打算愤发图强超越你。”
严戚哈哈而笑,“喜欢你的人,不管你什么样都会喜欢,不喜欢你的人,会找各种借口来推诿,只能说明那个女孩她不喜欢你。”
明歌歪头望着严戚,“你说的好有道理,一看就是过来人的样子,受教了。”
话落两人哈哈而笑,直到笑毕,严戚才说,“没吃过猪肉还能没见过猪跑,我这是根据别人的经验总结的。”
这是在暗示明歌他没谈过恋爱,明歌嗯了一声,没在这个问题上继续,而是加快了脚步,“比一比看谁先跑完这一圈。”
严戚欣然应允。
明歌和严戚同样都是学的生物学,上课基本就是在一张桌子上坐着,宿主一直都是把严戚当哥们,从来没多想过,毕竟严戚是学霸外加校草,聪明也就罢了还是个富二代,宿主就是个普通的再普通不过的人,人家凭啥会看上他哇,而且对方和自己一样也是个男人,宿主这种糙汉子,他根本不会往那方面去想。
可严戚的小心思细细察看的话,会发觉他对宿主的心思实在太明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