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案子的导火索,就是三年前的25万元的彩礼。
王红飞的作案手段极端残忍,在整个提审过程中,王红飞的叙述其实一直都比较平静。
只有在提到彩礼的时候,王红飞的情绪异常波动。
25万元多吗?
说不多也不多,不过就是有钱人的一顿饭钱,甚至是一个包包。
但是说多也多,这25万元彩礼是王红飞父母一辈子的积蓄。
一辈子就赞下25万,留给儿子娶媳妇用的老婆本,这不仅仅是钱,还是王家延续香火的希望。
是王红飞和父母对未来生活的憧憬,甚至可以说,这些钱就是他们的命根子。
结果,钱送出去了,媳妇跑了。
张瑶的父母呢?
拿嫁女儿的彩礼钱,给自己的儿子娶媳妇,合不合情理?
很多人认为这怎么能算得上合情合理?
这不就是变相的卖女儿吗?
但是在农村,这就是现实。
无论是否合理,他都真实存在着。
在张瑶的父母看来,女儿嫁给谁不是嫁?
韩龙是不错,从小看着长大的,塌实肯干,知根知底。
可是,知根知底有什么用,他没钱出不起彩礼。
在张瑶的父母看来,既然连彩礼钱都出不起,以后张瑶跟着他还能有什么好日子?
嫁给王红飞,起码能过上好日子吧。
家里的口吃儿子也能娶上媳妇,这不是两全其美吗?
但是他们忘了,自己的女儿是人不是物品。
是人就有自己思想,所以张瑶跑了。
孤身一人来到营吕市来找韩龙。
可是韩龙呢?
进城已经两年的韩龙还是张瑶以前认识的那个韩龙吗?
张瑶再次见到的韩龙,已经是一个在营吕市站稳脚跟,学会外语成为保尔外贸公司业务骨干的韩龙。
而且还被自己老板的女儿看上了。
尽管秦璐双腿残疾,但是那又怎么样?
秦璐有残疾,可是她父亲的钱没有残疾。
一个被彩礼钱逼的外出打工的人,没人比他更知道钱的重要性。
所以,韩龙和秦璐结婚了。
尽管,秦璐看起来并不像表面那样端庄大方。
她骄横无礼,每天和一堆狐朋狗友厮混在一起,对韩龙也是动辄打骂。
两人之间有什么感情吗?
或者说,秦璐看上韩龙真的是秦璐内心的真实想法吗?
韩龙在保尔公司的表现大家都看在眼里,又是外省农村出身,还有比这个更好的入赘对象了吗?
更可况,秦璐当年因为跟别的女人争风吃醋,落下双腿残疾,知道实情的人又有几个人会娶她?
办了那么多案子,陈言有一点的体会非常深。
很多人不能用好坏去区分,很多事情不能用对错去评价。
不同的人生经历,不同的境遇,会造就不同的人格。
比如王红飞,和两条人命相比,显然25万更重要。
案件虽然已经侦破,但是还有很多收尾工作需要处理。
比如秦璐。
不要忘了,王红飞在龙凤花园小区里租房子的钱就是秦璐给的。
这种行为可以认定为一种犯罪支持。
王红飞如果没有秦璐资助他的1万块钱,他就不可能在龙凤花园小区租房子。
租不了房子,王红飞就不可能自由进出龙凤花园小区。
而以这个小区的安保情况来看,王红飞想要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进入韩龙家行凶,可能性非常小。
所以,只会的一切也许都会不同。
但是已经发生的事实没有如果。
任何人无论任何原因,只要触犯法律,都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叮!恭喜宿主成功侦破剔骨杀人案,奖励爆破技能专精。】
案件侦破,系统的任务奖励发放。
爆破!
在警校,这是一门所有侦缉员都必须学习的基础课程。
陈言当年在警校学习的时候也接触过爆破课。
但是在学校学习的课程,相对来说比较简单。
只是讲解一些基础爆炸物的处理方式。
涉及到的炸药制作,爆炸物排爆等专业知识,有专门的专业。
一般来说,只有在省侦缉大队,才会有较为完备的一支排爆专业队伍。
而像连城侦缉队这种市级侦缉队里,是没有这种侦缉员的。
一是本身排爆专业的人才就比较少,二是在市级侦缉队应对排爆的警情并不多见。
在华国,枪支的管理都已经非常严格,更何况爆炸物。
只有工矿企业会定额出售一些爆炸物,而且每一克爆炸物的使用,都要有使用过程资料。
使用过程那种的审批手续也是层层签批。
即便在使用过程中,也有多人监督。
想要弄点私活出来,基本没有这个可能。
一般只有下面对极度危险的恐怖份子的时候,才会遇到这种情况。
流光闪烁,脑海中有关爆破的知识飞速闪过。
爆炸物制作、炸弹拆除、常见危爆品分析等等知识,都一一印刻在陈言脑海中。
陈言能够非常清晰的感受到系统在奖励技能类奖励和图谱类奖励的时候非常迅速。
和上次奖励自己听觉强化的时候,那种有一点力不从心的感觉不同。
而且给陈言的感觉也完全不同。
在初次获得嗅觉基因锁开启的时候,陈言的体会还不深,但是在听觉强化的时候,陈言似乎能够感受到,系统似乎在改变自己身体里的某种东西。
只是以前的时候,似乎系统能量充足,瞬间就能改造完毕,但是现在的系统似乎能量有所不足,在改造的过程当中,给陈言的过程感觉比较深刻。
但是技能类和图谱类的奖励不同。
这更像是一种记忆印刻。
似乎不需要耗费太多能量。
片刻后,陈言脑海中的流光渐渐消散,有关爆破的技能全部被陈言消化吸收。
现在的陈言,对爆炸物的理解远超常人,甚至用厨房里的一些东西进行精确的配比之后,就能制作出威力不小的爆炸物品。
当天晚上,陈言主持召开了最后一次案情分析会,也是总结会。
犯罪嫌疑人既然已经落网,后续需要做的就是提起公诉。
对王红飞自然是以故意杀人罪提起诉讼,而且王红飞的整个作案过程手段非常残忍,影响极其恶劣,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可能性是非常大。
除了王红飞,还有秦璐也是营吕市侦缉队的公诉对象。
秦璐在王红飞整个杀人案件过程当中,虽然没有非常明确的指使行为,但是且有资助金钱的具体行为。
而且,秦璐明显是在有目的的情况下,才给王红飞提供的租房资金。
她甚至能够预见王红飞租房后的一些行为后果。
这个和一般意义上的借钱是不一样的,如果王红飞当时跟老家的人借了1万块钱,然后租了龙凤花园小区的房子,那么他的债权人肯定不在公诉范围内。
因为对方不知情。
这是是否提起公诉的最重要的判定标准。
对方如果明知道,或者可以预见,或者有意纵容王红飞租房然后对韩龙和张瑶实施报复,就会被公诉。
如果丝毫不知情,那么自然不会被追究责任。
这其实就和别人杀人,你给他递刀一样。
在明知对方要杀人,你还给对方刀具,那你就是共犯。
但是如果对方是说自己借你的刀回家杀鸡,但是后来杀了人,可以不知道,那就和你没关系。
是否有主观犯罪意图,并且造成后果,才是根本。
想和做是两回事。
如果王红飞没有杀人,没有造成后果,秦璐自然不会因为提供给王红飞1万块钱被追究责任。
即便,秦璐给王红飞钱,目的就是为了看到王红飞报复韩龙和张瑶。
但是只要没有造成后果,自然没事。
法律的制裁,永远是对后果的制裁。
没有任何一部法律会因为一个人想杀人,而判处他有罪。
只有道德,才是对思想的约束。
让人不要有杀人的想法,这是道德。
对人杀人的后果进行制裁,这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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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言和重案组离开营吕市侦缉队的时候,可以说是夹道欢送。
这一次是陈言第二次来营吕市侦缉队办案。
虽然两次办案的时间都不长,但是这边很多人都认识,也都比较熟悉。
更何况,陈言来这两次办案,案件都顺利侦办完成,不仅帮营吕市侦缉队确保了命案必破,还给参加案件侦办的侦缉员留下了不少功劳。